保险双录规定

2024-04-29

1. 保险双录规定

法律分析:2021年保险双录的规定遵照2017年颁布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详情可见该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一)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根据《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在实施现场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录制内容至少包含以下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一)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出示投保提示书、产品条款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告知投保人所购买产品为保险产品,以及承保保险机构名称、保险责任、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缴费期间、保险期间和犹豫期后退保损失风险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应说明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应说明保险合同观察期的起算时间及对投保人权益的影响、合同指定医疗机构、续保条件和医疗费用补偿原则等。(四)投保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说明告知内容作出明确肯定答复。(五)投保人签署投保单、投保提示书、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等相关文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保险产品的,录制内容应包括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合同内容;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还应包括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出示产品说明书、投保人抄录投保单风险提示语句等。

保险双录规定

2. 保险双录流程

保险双录是指在保险销售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相关保险销售机构要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便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保险双录主要是为了从根本上防范和治理销售误导的发生,从源头堵漏,维护消费者权益。目前银行业、证券业均已开始实施“双录”,保险双录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保险双录是指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进行保险投保时的录音、录像取证并保存。具体流程:
 
 1.保险代理人出示有效证件:投保提示书、产品条款和免责条款的纸质版,应要录制清楚保险代理人出示的有效证件。
 
 2.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产品责任等相关信息,投保人对销售人员的说明告知内容作出明确肯定答复,录制时要求投保人和保险代理人应同框出现。
 
 3.投保人亲自签字、抄录投保单风险提示语等应在录像中清晰可见。

3. 保险双录内容

保险双录是指相关销售机构要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便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根据《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披露,保险双录是指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应该实施全险种全过程录音;互联网保险业务应依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有关规定开展可回溯管理;
如果是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需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保险双录内容

4. 保险双录资料保存期限

保险双录资料保存期限应该多长时间?视听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二年。
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公司、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制定视听资料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规范调阅程序。视听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二年。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对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内容、电子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和擅自复制,严禁将资料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法律依据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制定视听资料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规范调阅程序。视听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二年。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对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内容、电子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和擅自复制,严禁将资料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5. 保险双录资料保存期限

银监会规定的双录保留时间时为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
一、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怎么算
1、建筑工程一切险中的保险期间,通常描述为:保险期间,开始时间为*年*月*日或承包商进入工地之日,以后发生为准;终止时间为*年*月*日或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对工程实际接收或占有,以先发生为准。其中,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这种描述方式是必须存在的,保险人据此来进行费率厘定。2、保险期间=施工合同中的建筑期间+自动延展期(3-6个月)+自动续费期(保险双方自行约定)+保证期(遵照施工合同中的约定,通常不超过2年)。
二、三包有效期是多久国家规定的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组)为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城镇居民医保断交两年怎么办?
每年的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下一年度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期。未在规定的缴费期内缴纳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不满6个月的,可以补缴。在3个月内补缴的,从补缴的次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的,从补缴之日起90天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断保及待遇等待期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中断缴费超过6个月的,医疗保险关系自行终止。终止后要求重新参保的,在下一个保险年度缴费期内办理续保手续,并实行90天的待遇等待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录音录像资料至少保留到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其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时,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录音录像资料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险双录资料保存期限

6. 保险双录资料保存期限

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公司、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制定视听资料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规范调阅程序。视听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二年。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对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内容、电子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和擅自复制,严禁将资料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法律依据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制定视听资料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规范调阅程序。视听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二年。

7. 保险双录资料保存期限

视听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二年。
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公司、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制定视听资料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规范调阅程序。视听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二年。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对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内容、电子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和擅自复制,严禁将资料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法律依据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制定视听资料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规范调阅程序。视听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如遇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等纠纷,还应至少保存至纠纷结束后二年。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对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内容、电子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和擅自复制,严禁将资料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保险双录资料保存期限

8. 保险业双录实施时间

2017年6月,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消费权益可保障。在一段时间的准备期之后,《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时至今日,新华保险、泰康人寿、合众人寿、华夏保险和珠江人寿等保险公司都已经上线了由深圳元核云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双录系统,为广大保险用户提供双录保障。这套双录系统中,将保险业务与分布式存储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既保证了业务系统的灵活性,又确保了存储系统的安全和稳固性。而且业务系统的更新升级,基本对存储系统没有影响,保证了数据的安全,极大程度保证了保险用户的利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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