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阶段

2024-05-13

1.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阶段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阶段

2. 保险的发展历程是什么

 现代意义上的保险的产生是由于海上运输的需要。
  远在公元前2000年,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遭遇海难时,为避免船只和货物同归于尽,便往往抛弃一部分货物,损失由各方分摊,形成“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成为海上保险的萌芽。
  最早的保险单,是热那亚商人勒克维伦于1347年10月23日开立的承担“圣克维拉”号船从热那亚马乔卡的航程保险单。
  1676年成立的汉堡火灾保险社是最早的专营保险的组织。
  18世纪后,保险业迅速发展,保险种类增加。
  到了19世纪,保险进入现代时期,保险对象和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而且扩展到生存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再保险等业务。
  最早在中国出现的保险机构,是英国商人于1805年在广州开设的广州保险公司。
  
   

3. 中国保险的发展历程

你所说的中国保险公司应该就是现在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吧?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前身就是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1996年。1996年——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旗下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2003年曾用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6月30日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中国保险的发展历程

4.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

我国保险业发展经历了旧中国保险业、新中国保险业、现代保险业三个时期。【摘要】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提问】
我国保险业发展经历了旧中国保险业、新中国保险业、现代保险业三个时期。【回答】
民族保险业创立期


在1685年,闭关多年的清政府开放海禁,把广州设为唯一对外通商口岸,很多商铺货船理赔事件发生在广州,为了便于“理赔”,1805年由英国东印度鸦片部经理达卫森发起,在广州开办了谏当保险行(又称“广州保险会社”)——这就是中国的第一家保险公司,保险业正式进入中国。

1865年,闽粤著名的商号德盛号,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开创了华人自办保险的先河,标志着中国民族保险事业的诞生,打破了外商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

1872年,在李鸿章、曾国藩等洋务派代表的多方努力下,清政府在上海开办了轮船招商局,招商局是中国近代民族航运业的先驱。它的诞生和发展,引起了当时享有特权的外国航运企业的敌视。他们联手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商保险公司,以拒绝承保招商局的船和货,或者收取相当于敲诈勒索的高额保费等手段,试图扼杀新生的招商局。为了自救图强,招商局于1875年【回答】
1949年,新中国成立,国家颁布政策规定国内所有保险公司都归国家所有,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中国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开始接管官僚资本保险机构,进行整顿。

1952年,外国保险公司在华的垄断地位彻底改变,种种特权被取消,业务来源锐减,至当年年底,已全部自动停业,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3年随后几年只有一家保险公司——也就是“中国人民保险”,而且那个时候在保险公司上班的都是国家干部。

1956年,出现人民公社,大家发现不需要保险,因为那个时候人民的吃喝拉撒都由国家管。所以,在1958年,因为人民公社运动,国内所有保险都停业了。【回答】
1979年,邓小平上位,才开始恢复保险行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复业,复业后首先经营的还是财产险,到1982年恢复经营人身保险。此时,国内还是只有这一家保险公司。

1986年,交通银行组建了一个营业部——保险业务部,到1991年变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成立,由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和深圳工商银行合资,这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的、地方性的保险企业。1992年改名为中国平安,1994年引进外资入股,成为中国第一家引进外资入股的保险公司。

1992年,中国想加入世贸组织,作为加入组织的条件,才同意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国内,友邦保险进入中国在上海开设了分公司,引入代理人制度,是业务员上门、上街推销保险的模式,这个模式当时非常受欢迎,这个制度也迅速被国内寿险业所采用。友邦是第一家经批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国保险公司,为什么友邦一直说自己是美国保险公司呢,因为友邦一开始是属于【回答】
举一个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例子【提问】
您好,稍等【回答】
简述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历程及标志性历史事件
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业大事记
1805年英国人在广州成立于仁保险公司,是中国最早的保险公司。
1875年
最早的华商保险公司——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成立。
1899年中国经营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中国永年人寿保险公司成立。
1949年上海约有中外保险公司400余家,其中华商保险公司126家。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统一的
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
1952年12月,外国保险公司在华的垄断地位彻底改变,种种特权被取
消,业务来源锐减,至年底已全部自动申请停业,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8年10月,西安全国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
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应立即停
办。
1959年起,国的国内保险业务除上海、哈尔【回答】

5.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包括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保险历史的发展过程保险的古老起源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耕三余一”的思想就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在国外,保险思想和原始的保险雏形在古代也已经产生。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000年,在西亚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占巴比伦王国,国王曾下令僧侣、法官及村长等对他们所辖境内的居民收取赋金,用以救济遭受火灾及其他天灾的人们。在古埃及石匠中曾有一种互助基金组织,向每一成员收取会费以支付个别成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古罗马军队中的士兵组织,也以收取会费作为士兵阵亡后对其遗属的抚恤费用。近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一)海上保险海上保险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正是海上保险的发展,带动了整个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人类历史的发展,一直与海洋密不可分。海上贸易的获利与风险是共存的,在长期的航海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由多数人分摊海上不测事故所致损失的方式——共同海损分摊。在公元前916年罗地安海立法中规定:“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而抛弃船上货物,其损失由全体受益方来分摊。”在罗马法典中也提到共同海损必须在船舶获救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损失分摊。现代海上保险是由古代巴比伦和腓尼基的船货抵押借款思想逐渐演化而来的。14世纪以后,现代海上保险的做法已在意大利的商人中间开始流行。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这张保单承保一批货物从法国南部阿尔兹安全运抵意大利的比萨。在这张保单中有明确的保险标的,明确的保险责任,如“海难事故,其中包括船舶破损、搁浅、火灾或沉没造成的损失或伤害事故”。在其它责任方面,也列明了“海盗、抛弃、捕捉、报复、突袭”等所带来的船舶及货物的损失。15世纪以后,新航线的开辟使大部分西欧商品不再经过地中海,而是取道大西洋。16世纪时,英国商人从外国商人手里夺回了海外贸易权,积极发展贸易及保险业务。到16世纪下半叶,经英国女王特许。在伦敦皇家交易所内建立了保险商会,专门办理保险单的登记事宜。1720年经女王批准,英国的“皇家交易”和“伦敦”两家保险公司正式成为经营海上保险的专业公司。1688年,劳埃德先生在伦敦塔街附近开设了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咖啡馆;为在竞争中取胜,劳埃德慧眼独具,发现可以利用国外归来的船员经常在咖啡馆歇脚的机会,打听最新的海外新闻,进而将咖啡馆办成一个发布航讯消息的中心。由于这里海事消息灵通,每天富商满座,保险经纪人利用这一时机,将承保便条递给每个饮咖啡的保险商,由他们在便条末尾按顺序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承保金额,直到承保额总数与便条所填保险金额相符为止。随海上保险不断发展,劳埃德承保人的队伍日益状大,影响不断扩大。1871年英国议会正式通过一项法案,使它成为一个社团组织—劳合社。到目前为止,劳合社的承保人队伍达到14000人。现今其承保范围已不仅是单纯的海上保险。(二)火灾保险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17世纪初德国盛行互助性质的火灾救灾协会制度,1676年,第一家公营保险公司——汉堡火灾保险局由几个协会合并宣告成立。但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是在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五天,市内448亩的地域中373亩成为瓦砾,占伦敦面积的83.26%,13200户住宅被毁,财产损失1200多万英镑,20多万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灾后的幸存者非常渴望能有一种可靠的保障,来对火灾所造成的损失提供补偿,因此火灾保险对人们来说已显得十分重要。在这种状况下,聪明的牙医巴蓬1667年独资设立营业处,办理住宅火险,1680年他同另外三人集资4万英镑;成立火灾保险营业所,1705年更名为菲尼克斯即凤凰火灾保险公司。在巴蓬的主顾中,相当部分是伦敦大火后重建家园的人们。巴蓬的火灾保险公司根据房屋租金计算保险费,并且规定木结构的房屋比砖瓦结构房屋保费增加一倍。这种依房屋危险情况分类保险的方法是现代火险差别费率的起源,火灾保险成为现代保险,在时间上与海上保险差不多。1710年,波凡创立了伦敦保险人公司,后改称太阳保险公司,接受不动产以外的动产保险,营业范围遍及全国。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期,英、法、德等国相继完成了工业革命,机器生产代替了原来的手工操作,物质财富大量集中,使人们对火灾保险的需求也更为迫切。这一时期火灾保险发展异常迅速,火灾保险公司的形式以股份公司为主。进入19世纪,在欧洲和美洲,火灾保险公司大量出现,承保能力有很大提高。1871年芝加哥一场大火造成1.5亿美元的损失,其中保险公司赔付1亿美元,可见当时火灾保险的承保面之广。随着人们的需要,火灾保险所承保的风险也日益扩展,承保责任由单一的火灾扩展到地震、洪水、风暴等非火灾危险,保险标的也从房屋扩大到各种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19世纪后期,随着帝国主义的对外扩张,火灾保险传到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三)人寿保险在海上保险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一度包括人身保险。15世纪后期,欧洲的奴隶贩子把运往美洲的非洲奴隶当作货物进行投保,后来船上的船员也可投保;如遇到意外伤害,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这些应该是人身保险的早期形式。17世纪中叶,意大利银行家伦佐.佟蒂提出了一项联合养老办法,这个办法后来被称为“佟蒂法”,并于1689年正式实行。佟蒂法规定每人交纳法郎,筹集起总额140万法郎的资金,保险期满后,规定每年支付10%,并按年龄把认购人分成若干群体,对年龄高些的,分息就多些。“佟蒂法”的特点就是把利息付给该群体的生存者,如该群体成员全部死亡,则停止给付。著名的天文学家哈雷,在1693年以西里西亚的勃来斯洛市的市民死亡统计为基础,编制了第一张生命表,精确表示了每个年龄的死亡率,提供了寿险计算的依据。18世纪40—50年代,辛普森根据哈雷的生命表,作成依死亡率增加而递增的费率表。之后,陶德森依照年龄差等计算保费,并提出了“均衡保险费”的理论,从而促进了人身保险的发展。1762年成立的伦敦公平保险社才是真正根据保险技术基础而设立的人身保险组织。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包括

6. 中国保险业发展阶段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参考文献:1.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2-012.3.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新中国保险业发展 阶段

①最早在中国出现的保险机构,是英国商人于1805年在广州开设的广州保险公司。②最早的中国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是1885年由招商局设立的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③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是曾经当过大总统的黎洪元开办的华安合群保寿有限公司。④新中国成立以后,最早成立的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于1949年10月。1979年保险复业国家独有,经过恢复期,市场培育期与发展阶段快速发展三个阶段。1998年股份制试点股份制保险公司成立。1995年第一部保险法颁布。2006国十条颁布。2009年新保险法颁布中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公司由1998年28家至2013年165家,保费收入由1980年4.6亿至2012年7.8万亿。国家支持7月8日保险宣传日2014年7~8月两个月之间开了5次全是关于保险行业的会议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新中国保险业发展 阶段

8. 中国保险的发展历史

你所说的中国保险公司应该就是现在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吧?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前身就是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1996年。1996年——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旗下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2003年曾用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6月30日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