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的总队概况

2024-05-14

1. 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的总队概况

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主要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校的青年志愿服务的注册和服务工作,具体表现:以“让浙江师范大学成为精神贵族之乡”为组织愿景,建设服务型、学习型、效能型的枢纽型总队,打造市场化、专业化、人性化的志愿服务平台,与浙师大“三三制”教育模式接轨,与社会接轨,重点关注志愿服务和公益文化传播、服务学习、领导力培养以及社会责任感培养,围绕学校工作中心、社会和校园的志愿服务需求、学生成长重心,倡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浙师大的理性公益时代、微公益时代、公民时代,积极融入世界大公益时代。 (一)贯彻国家和学校志愿服务的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浙师大志愿服务和公益领域的规章、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和公民精神,推动浙师大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提高师生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度和参与度,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务实精神和高尚品格,提升大学生的能力,引领一种为当代浙师大师生所喜爱和接受的新的精神时尚,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二)践行志愿者满意、学校放心、被服务者贴心的服务型组织的责任,规划全校志愿者组织服务行动,指导学院志愿者大队、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开展招募、注册、考核、评比等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学校统筹开发、整合优化及有效配置志愿服务资源,完善浙师大志愿服务体系。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考核、奖惩评比工作,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便捷化。(三)树立助人自助、服务学习理念,开展志愿服务相关培训和专业督导,加强浙师大的各类、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能力建设。增强志愿者对他人的关爱之心和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及沟通技巧,尤其是专业学习和自学能力在社会实践中的服务与运用。(四)反映浙师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诉求,调处志愿服务活动中发生的纠纷,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志愿者要求,开具志愿服务绩效证明。(五)围绕学校工作中心、社会和校园的志愿服务需求、学生成长重心,监测分析以浙师大及周边环境为主的志愿服务市场运行和公共服务产品供求状况,建立健全专业化、市场化、人性化的志愿服务平台,倡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六)开展支教、爱心家教等师范特色志愿服务活动,重视以师范生为主的志愿者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师范技能培养,通过浙师大对浙江各级学校的师范生输出影响浙江未来一代的学子,推动浙江社会道德进步和文明发展。(七)依法筹集、使用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物资。制定并组织实施具有盈利能力、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组织指导和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该类组织中重要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培养学生公益创业的能力,激活社会企业和公益性非营利组织的责任感。(八)开展与社会上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志愿服务社会化项目合作,推动志愿服务社会化,积极融入世界大公益时代。 总队愿景:让浙江师范大学成为精神贵族之乡(BE DREAM BE VOLUNTEER)总队愿景“让浙江师范大学成为精神贵族之乡”,是由2014届浙师大志愿者总队全会于2014年5月1日在浙师大志愿者总队价值观大讨论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组织发展理念。这一愿景,不仅反映了浙江师范大学教书育人的师范特色和使命感,反映了对从独立内心的真实呼唤到服务影响的志愿服务过程的理解,也充分体现了浙师大志愿者组织的梦想追求、发展方向和战略定位。愿景中“精神贵族”在狭义理解上指的是志愿者,从广义理解上泛指的是一群因精神而贵、因愿望而动、以志向而飞、以智慧而行、为世界美好而自愿服务的的灵魂。所谓精神贵族之贵,是希望人们不忘初心,倡导的是“平民贵族魂”的志愿精神。不是因财富权势的拥有而有了可以高人一等的傲慢,也不是因道德洁癖、知识丰富而可以有自以为是的优越,更不是自以为是地强制施予,而在于懂得对美好事物的理解珍惜,在于能对善的愿望的坚持坚守,在于仍保留着对真理、神性、美好的探寻渴望,更在于能在外在诱惑和内心呼唤中懂得选择与放弃。可以平凡,但不能平庸,这种对美好梦想的道德指引、对志愿精神的理性坚持、对精神贵族情节的捍卫与传承,帮助自己、提升自己、践之于行让世界美好的发自内心的呼唤,正是志愿行为的源动力。即使贵族的血脉的传承已断,他们对美好世界的愿望的火焰也不会消亡。愿景中“精神贵族之乡”,倡导的是助人自助、服务学习的理念,坚守的是“服务和团结的理想,是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人类的生命被自然赋予,诗意的灵魂却要自己寻找。当一个人发自内心想为世界美好做点事情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志愿者。志愿者并不孤独的,因为在通往梦想国度所遇到的困难不仅仅是个人的战争,更是人性的交战,是人之世界的追问和努力。如果一个人作为个体去追求美,追求善,追求真,为这些善的愿望做些什么的时候,可能只是一个中流砥柱,但是作为一个群体存在,就会组成一条社会上较好的底线、较高的底线,保证大家在这个底线之上过上更高质量的生活。梦想是一种责任,团结是一种力量,浙师大志愿各级组织依靠文化引导、平台搭建、经济支持、服务指导等服务手段为志愿者组织及个人营造服务、团结和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引导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的成长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满足校园和社会志愿服务需求,推动社会道德进步和文明发展,让浙师大辉煌,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组织核心价值观:理性 真诚 责任 专业独立 个性 友爱 传承浙江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核心价值观由2014届浙师大志愿者总队全委会2014年5月提出,由朱立起草。浙江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浙师大)志愿服务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了浙师大志愿服务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了浙师大志愿服务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浙师大志愿服务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理性、真诚、责任、专业是志愿服务层面的价值取向,独立、个性、友爱、传承是大学生志愿者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16个字是浙师大志愿服务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理性、真诚、责任、专业”,是浙师大志愿服务的基本要求,也是从志愿服务层面对浙师大志愿服务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了志愿服务中从触动、判断、实践到反思的各个环节,是志愿服务中必须恪守的基本服务准则,也是评价志愿服务行为的基本价值标准。理性是对在人类内心深处终极关怀的指引下、基于对所面对事物本质及发展规律科学分析后采取有效志愿服务行为的情感诉求,是调节感性追求与客观世界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强调志愿服务要“发乎于真情、成长于理性”。志愿服务不能仅靠激情,否则容易变为“公益浪费”、“暴力慈善”或“道德绑架”。志愿服务要做有效公益、有优势的领域,以保证公益项目更有效。真诚即真实诚恳自愿,是志愿精神的核心,是志愿梦想起源和得以坚持的源动力。它强调志愿服务要“用真心收获真心,用生命影响生命”。一方面,在做志愿服务时要心里有服务对象,要以真诚的心全身心、不以营利为目的地投入,用一颗真心去温暖需要帮助的人。“与志愿者同行,与温暖的世界同行”。另一方面,要学会用虔诚的心去聆听世界的声音,学会“用生命去感悟生命”,学会“在服务中感悟,在感悟中成长,在分享中快乐”,做平凡而不平庸的“真心英雄”。责任是个人出于对自己和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对世界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识、情感和信念而自觉遵守规范、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积极态度,是保证志愿服务质量的关键,也是浙师大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梦想是一种责任”,梦想是一种你感到坚持会幸福的东西。责任心则是化梦想为行动的催化剂,是成就卓越的基石。专业是对志愿服务的态度和技能的价值评价,是浙师大志愿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态度决定高度,技术改变世界。在志愿服务时,它强调志愿者应树立“服务学习、助人自助”的服务理念,以学习探索促进服务能力提高和个人素质提升,在服务中检验学习成果、磨练技能、发现问题与短板。它强调要重视被服务对象的需求,要有过硬的服务技能,以追求卓越的“专注”态度开展服务、改善服务,为被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个性化服务。同时,提倡志愿服务要充分利用“专业优势、服务社会”。“独立、个性、友爱、传承”是当代浙师大志愿者的培养目标,也是从大学生志愿者个人层面对浙师大志愿服务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是大学生志愿者成长的重要标志,也是大学素质教育的核心。独立是人的思想独立、批判精神、精神自立和人格独立,是健全人格的核心,是浙师大志愿服务精神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的根本要求。它强调志愿服务不仅是助人的过程,也是认识自己、认识世界、确立自身参与世界方式的过程。有反思才有进步,志愿者需要独立思考,志愿服务理念需要靠志愿者自身的行动去诠释、去拓展。同时,强调志愿者不应仅靠志愿者组织去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组织只是为一些志愿活动提供平台,它无法取代志愿者的独立意识和独立开展志愿者活动的行为。个性指的是人的独特性、创造性,是志愿者自我意识成熟的标志。浙师大志愿者总队倡导的个性,是积极向上、适合自身的,是以自身能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自信为前提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世间的梦想和与之匹配的奋斗目标, 当一个人有美好愿望并愿意为这个世界和自己为之努力的时候便成为了志愿者。重视志愿者的个性培养和全面发展,能促进人的才能和创造性潜能更好地发挥,有利于志愿者的成长和社会进步。友爱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和共同梦想,是对公民相互之间平等尊重、友好互善、求同存异、和睦相处的人际关系的生动表述,提倡志愿者们应乐于助人、助人自助、团结协作。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一个人的力量很小,每个人的力量加在一起就会很大,美好的世界需要大家用心用爱共同去建立。传承即继承与发扬,强调浙师大志愿服务文化追求稳健、深厚、实际和循序渐进的特征,是浙师大志愿者总队成立的重要原因之一。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不是依靠权利的要挟和财富的引诱,而是来自于人类所见所闻所引发的道德良知和内心追求美好的愿望。志愿服务文化的进步是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它要求志愿者应在精神上,尊重传统,持续发展;现实中,承认秩序,恪守纪律;思想上,立足自身,博采众长;行动上,励学励行,知行合一。 一级标志:总队标志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标志,是由2007级志愿者朱立、2009级志愿者刘亮亮于2010年4月构思设计,它是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形象的核心部分。志愿者标志“师大风·愿飞”,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展示了浙江师范志愿组织的精神。该标志的独特之处,在于以双手组成的一个展翅飞翔的翅膀为纽带,把代表浙师大“以人为本”精神的尖峰山与代表青年志愿者行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的爱心巧妙的连接了起来,幻化成一个充满无限生机和希望、梦想盛开的生命之花的形象,标志体现了浙师大大学生志愿者的积极进取、奉献精彩、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该标志以火红为主色调,使标志的形象宛如一颗熊熊燃烧、欲展翅高飞的赤诚之心。这不仅令人想起莎士比亚的一句名言:上天生下我们,是要把我们变成火炬,不仅照亮自己,也普泽世界。这也正是浙师大特色的志愿者精神内涵所在:作为大学生,社会的栋梁之才,我们不能麻木无赖地与俗世一同沉沦。在虚妄中我们要看到真实,在寒冷中我们要感受温暖,我们要以最伟大的爱,最伟大的热情为正在沉沦的世界做最诚挚、最全面、最深刻的情感担当。是的,我们的力量还很渺小,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成为伟大本身,因为真正的“酷”是在于内心的,真正的“酷”在于有强大的内心,有任凭时光流逝却永不屈服的信念。梦从尖峰山上起飞。有愿,才有志,你就是那个托起梦的人。二级标志:总队文化标志标志“蒲公英的约定”设计,是由2007级志愿者朱立于2010年4月构思设计,表现为一个随风摇曳的蒲公英形象。蒲公英是一种普通而不甘于平庸的小花,在她简单的外形背后却暗藏着一种低调而又具有张力的美,朴素、自然、平凡而又坚持,代表浙师大志愿者文化的精髓——蒲公英精神。  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有美丽梦想并愿意用自己的双手去实现的人都是一个”志愿者“。而每一个志愿者又都是一朵蒲公英。他们想蒲公英一样,燃烧着梦想,让青春飞翔,追求、守护和传承着自己的精神家园!蒲公英的种子,象征着追求善的种子、梦的种子,更是志愿者精神传承的种子。他们牢记着前辈殷切的嘱托,背负创造历史的使命,心怀善良的愿景。不管风吹雨打,不管日晒雨淋,飞舞的蒲公英,都会为了美好的未来越飞越高,飞向东西南北,用自己的爱、正义、良心来拥抱这个世界。只要有向善、向美、向真的心存在,就有志愿者的存在,就有蒲公英的飞翔。有一种生活,你没有经历过就不知道其中的艰辛;有一种艰辛,你没有经历过就不知道其中的快乐;有一种快乐,你没有经历过就不知道其中的纯粹。飞舞的蒲公英绝不是孤独的旅者,生活的一切发生都成为她们用来丰富人生的养料,而对梦想的执着和对生活的热爱更是塑造了他们落地即生的顽强性格与梦想传承的强烈责任感。 他们呼吸着快乐的空气,在追逐梦想的同时,不仅感动了别人,更因自己而感动,美丽的身影在他们人生历程上留下了一幕幕绚丽的篇章。蒲公英的飞翔,是青春的舞蹈,更是精神的高飞。因“志存高远”而搏击长空,因“愿远流长”而坚守于喧嚣。 志愿服务生态圈,是朱立2013年结合服务型组织理论提出的,后成为浙师大志愿者总队的工作重点。在此生态圈中,浙师大志愿者总队作为浙师大志愿者文化和公益文明的守护者、服务者和引领者存在,而并非志愿服务大包大揽的志愿者组织。因为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志愿者,而非进入总队的才是志愿者。总队要打造的是“行政服务小总队,志愿服务大市场,文明进步大社会”的浙师大志愿者生态环境,让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让公益回归公益,让行政的归行政。主要做法有:  一是总队明确定位,作为枢纽型组织,成为服务型、学习型、效能型组织。在总队内部做好行政服务类部门和项目类服务部门的分离,由项目服务部门承担如迎新等校级志愿服务和重点志愿者组织的管理,由行政服务承担对志愿者组织如立章建制度、评优、培训等宏观性的管理、针对性的治理和便捷优质的服务。二是建立志愿服务理念传播、志愿服务社团孵化、志愿服务项目展示、公益人才培训和公益资源对接的平台服务类部门,打造市场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志愿服务平台。实现平台服务类部门与志愿服务类组织的分离,平台包括以公益企业为主的公益创业就业平台、以服务学习社团为主的专业服务平台、以公民养成教育为主的义工服务平台,为师生和市民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志愿服务学习平台。三是引领一种为当代的浙师大青年所喜爱和接受的新的精神风尚,使志愿者行动成为当代青年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守护人类精神家园,让道德回归,推动社会文明进步。重视人文精神和公益时尚在校园中的传播、师生中文明健康的习惯的养成、浙师大公民形象和为人师表的形象在金华百姓心中的树立、人文精神在师范生学业的感受和从教后的传播,在制度、政策和服务上为志愿文化的传播和发扬提供良好环境。四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组织队伍能力。打造青年公益人才学院,加强公益领袖培育和世界公民培育,从中挑选优秀人才在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层和总队任职、锻炼。

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的总队概况

2. 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的介绍

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成立于2003年3月1日,是经浙江师范大学批准成立,由浙师大共产主义青年团发起并指导,由热心浙师大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的在校学生、新近毕业生自愿结成的,为推动浙师大志愿服务事业,联合全校各学院、各专业、各领域青年志愿者组织的“枢纽性”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校的青年志愿服务的注册和服务工作。该组织在浙师大志愿者和公益领域学生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浙师大党团与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浙师大志愿服务工作上处于龙头地位,在浙师大志愿服务管理上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是浙师大学生自治管理体制下唯一一家被校方认可并赋予管理全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的公益学生组织,是浙师大志愿服务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浙师大全校志愿者利益的代表者,也是金华最大的公益学生组织,是金华第一个提倡“服务学习”的NGO组织,是金华第一个把“服务型组织”和“学习型组织”作为组织发展方向的NGO组织,在金华志愿服务系统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3. 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的认识误区

维度一:自愿性-大学生志愿者不是“闲的没事干的烂好人”,而是“志愿肩负时代责任”的未来公民“闲的没事干的烂好人”的观点错误的认为,志愿服务只是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余时间的人才有资格或才会参加的工作。这种观点忽略了,每个社会性的个人都 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责任。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志愿服务自愿性的精神源泉也不仅仅局限于如“雷锋精神”、精神文明建设等带有政治色 彩的伦理观下的外在影响,更来源于人们人性向善自内而发的信念、责任、良知的人道情怀。“五四”青年的弄潮儿是志愿精神的榜样。浙师大志愿者组织虽隶属于 校团委,但不能完全跟随党委、团委的指示亦步亦趋,应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要有更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挖掘志愿者精神在浙师大的独特内涵,心系时 代命运,践行浙师大特色的志愿者精神,主动承担起起时代的责任。这也是“志愿者”和“志工”中的“志”所在的含义。维度二:公益性-大学生志愿者不是“需要时就叫上门的服务生”,而是践行“公共利益”和组织使命的传道士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不得利用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者的名义、标识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性活动或者与志愿服务无关的活动。(摘自《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需要时就叫上门的服务生”的观点错误的认为,所谓志愿服务不过是需要用时就叫上门的“免费服务”而已。其实,志愿服务不仅仅需要热情的爱心,有乐于助人 的秉性,也需要有合理的行为。志愿服务是在清晰的组织使命下的理性服务。公益之意是“公共利益”,志愿服务不是满足个人或组织的私欲。大学的志愿者组织要 合理选择和提供适合大学生服务学习要求、符合组织使命的服务,而不是盲目跟从社会需求。维度三:服务学习性-我们不是“有洞就粘的万能胶”,而是“在服务中学习、成长、升格”的求学者“有洞就粘的万能胶”观点错误的认为,志愿者是“义务的、万能的”,志愿者什么事情都不能推掉。而实际上,志愿者服务讲究的是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而不是无边际的包打天下。对于普通志愿者组织,不能所有事情都大包大揽,否则会造成“样样干,样样松”的虚脱现象。服务学习性特征是指大学的志愿服务的服 务效果与学习目标要并重,具体表现在:一是依靠专业优势,服务社会,实现志愿服务效果最大化。要认识到知识型服务,正是大学生志愿服务与普通志愿服务之间 的重要区别,也是实现服务效果最大化的重要手段。二是在服务中学习,在体验中积淀,在反思中成长。行而不学则浅,学而不行则空,大学的志愿服务平台是高校教学资源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大学生志愿者,应明确大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要更加注重服务于学习的结合,而不是抛弃学业,过度的参与社会服务。 我们应把服务作为丰富生活经验、培养能力的重要途径,而不是把服务沦为形式化、机械重复性或体力性的简单劳作。三是勤思考,勤动脑,用智慧去奉献爱。大学生的志愿服务不仅需要有热情、有爱心,更需要在服务中肯主动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困难,在服务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超越和能力提升。维度四:无偿性-我们不是“免费或廉价的劳动力”,我们的志愿服务是基于道义、人格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建立的神圣契约第二条 志愿者服务是指经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由志愿者实施的无偿服务社会和帮助他人的公益行为。第十五条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二)获得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物质和安全保障;(三)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第十七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五)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形象和声誉,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第二十一条 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应当根据服务项目需要,对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进行必要的专项服务培训,并提供必要的物质和安全保障,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摘自《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二部分 志愿者是为组织的发展目标付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没有获取任何报酬,或只得到了比正常价格低的多的报酬的人员。第三部分 第七条 应当在互相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招募和管理志愿者。(摘自《中国公益性非营利组织自律条例》)“免费或廉价的劳动力”观点的错误的把“无偿”理解成免费,把“无私奉献”看成志愿者的义务,认为志愿者应自己承担执行费用,认为志愿者应完全的利他,而不掺杂任何有利己行为。其实,无偿性是指志愿服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并非片面的无偿给予关系,而是建立在道义和人格相互尊重的下的契约关系。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志愿者向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志愿服务组织向志愿服务对象,有权利合理的要求所需的必要物质、安全保障、适当的物质或精神上的鼓 励支持。在面对那些对志愿精神误解的对象,志愿者们也应报着事实求是、公正无私的态度对待,要做到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对于承诺过的志愿服务,即使有不公平的地 方,也只能在努力兑现承诺的前提下提出适当的建议,而不能因为一点点的不公平丧失了志愿者的信用。因此,这也要求志愿组织在服务承诺前要理性选择。对于那 些抱着廉价劳动力的观点看待和召唤志愿者的组织和个人,志愿服务组织及个人在对其合理解释却无法得到理解的前提下有权利进行适当的婉拒。这种婉拒的行为并 不违背志愿服务的宗旨,维护基于相互尊重前提下的志愿服务尊严,不仅是对个人服务价值的尊重,更是对志愿服务精神的尊重。同时,志愿服务事实上是一种“双 赢的契约关系”,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获得了自我价值的实现和能力的提升。因此,浙师大志愿者总队鼓励被服务对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建立书面化契约关系, 以保障各方的权益。不以营利无目的、出于道义、人格相互尊重的契约关系,也是香港“义工”的“义”字的真实含义,而非义务之意。维度五:效率性-志愿服务不是“喊口号”、“耍花枪”,也讲究公益使命下的“绩效最优”“喊口号”、“耍花枪”的观点错误的认为,志愿服务仅仅是只要有爱心就能做的,或者片面的把志愿服务作为形式化的公益宣传,高喊服务要“出亮点”,产生 “为搞活动而搞活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而不注重组织使命下的脚踏实地的服务。其实,公益组织的存在的价值和其存在的意义是唇齿相依的。公益组织只有存 在才能发展,只有发展才能提供更多组织使命下的更多的服务,也只有提供实事求是的公益服务组织才有其存在的真正价值。这种价值不仅仅是团委、党委心里功劳簿,不仅仅是饭局、杂会上老志愿者畅谈的荣誉史,更重要的是来源于被服务对象真心的笑容。有一天,当市民提起浙师大学生,会把浙师大学生看成一个城市的象 征,未来公民的表率。当学生提起浙师大的志愿者组织,会把其看作学习实践的课堂,看作升华思想和践行时代责任的大熔炉,看作服务学习平台的第一选择。因 此,志愿服务要在公益服务的同时,更要注重做好绩效最优,重视志愿者思想、能力的宣传和培训,重视志愿服务的效率和效果,要工作计划和工作绩效“量化、公开化”,接受群众监督和评选,以实现组织社会价值最大化。

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的认识误区

4. 浙江师范大学志愿者总队的品牌项目

(一)基于师范特色开展志愿者活动爱心家教作为师范类院校的志愿者组织,校青年志愿者总队充分发掘志愿者行动和学校特色、学生服务性学习的结合点,在成立专业志愿者服务中队的基础上,又广泛地开展了完全免费的社区“爱心家教”活动。2005年4月8日,“爱心家教”基地成立,并先后在金华城中、城北街道两个街道分别成立了爱心家教基地,为家庭较为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一对一的免费高质的家教服务,帮助其解决学习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参与爱心家教的志愿者也在实践中锻炼了自己,提升了专业水平和师范技能,培养了艰苦朴素、勇于奉献的精神品质,增强了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总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为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家教工作的保质保量,校团委于2006年将其列为优秀志愿者服务项目立项资助,青年志愿者总队责成社区部统一协调管理,严格规范了家教服务队的招募、岗前培训、实施、反思和考核过程,使其真正成为在校学生助人助己、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2009年5月20日,“四点半”爱心学校正式成立。2011年,为了使爱心家教项目能形成社团化的管理进行能更加规范化的运作,总队把爱心家教项目从社区不分出并入了中队部。“爱心家教”秉承着“传播一份知识,传送一颗爱心”的理念,这是一项“爱心的接力,知识的传播”的活动,是一次学识的交流,是一次心灵的碰撞。在活动中,志愿者们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用自己的青春,用自己的热情,用自己的爱心,为社区居民和小朋友提供了一份方便,提供了一份帮助。而爱心家教基地是青总队在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设立的,旨在为社区儿童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提供师大学子专业技能的活动基地。每年我们都会公开招募一批“爱心使者”,经过考核筛选,合格者发给家教证,分配到城中街道各社区开展无偿的家教活动。“爱心家教”活动开展,得到了金华电台,《金华日报》、《金华晚报》,浙江师范大学新闻中心等媒体的关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高的舆论评价。暑期志愿者义务支教活动作为省属重点师范院校,该校在发挥师范技能上有着较好的素质优势,支教活动成为大多数实践队的共同任务。重点发挥师范类院校自身专业优势,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对中小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帮助学生过一个愉快的暑假;针对部分中小学师资不足、教育水平偏低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培训;结合省内欠发达地区和我国中西部地区部分县市“两基”验收达标任务,协助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巩固“两基”成果,不断提高“两基”质量。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在丽水招募150余名学生开展义务教学活动:针对丽水教育理念落后的现状,举行了别开生面的家长会;针对丽水当地教学方式单一的弊端,成立了活泼有趣“露天英语角”,为当地儿童带去了希望和快乐。国际学院的实践队员在武义郭洞村并采取了流动帮教的新模式,他们丰富了村里孩子的暑期生活,拓展了孩子们的学习思路,提高了孩子们的英语水平。行知学院“萤光”实践队根据温州当地的具体情况,以瑞安仙降镇中心幼儿园及瑞安农技校为实践基地开展爱心支教活动,实行了一对一结对子原则。实践队员们支教当地中小学生,辅导当地中小学教师,不仅是师范院校学生学以致用的直接表现,更是利用实践验证他们知识水平和教学技能的绝好方式。有效运用了“学习——实践(服务)——再学习”的良性循环模式。研究生支教团和“两项计划”志愿者自1999年始,浙师大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组织优秀青年志愿者到中西部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扶贫支教工作。2001年,为了以组织为依托更好的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浙师大正式成立了浙江师大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2003年6月12日,浙师大全面启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强大的宣传声势和完善的配套政策下,浙师大一大批有志青年走向了西部,走向了省内欠发达地区,在那里奉献着自己的青春,践行著作为一名志愿者的诺言。志愿者们在一个与自己物质生活水平相差较大的环境中教学,培养其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的精神品质,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3年1月9 日,浙师大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被评为2002年度省级青年志愿者杰出集体(团浙联[2003]2号)。2003年2月28日,据团浙联[2003]7号文件悉,浙师大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被评为“浙江省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二)基于专业优势开展志愿者活动周末服务广场&特色服务中队2003年5月,周末服务广场项目首次在人民广场百货商场附近人民街举办。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主题和服务同学的宗旨,由该校青年志愿者总队主办的周末服务广场活动每个周末在人民广场,火车站广场,各街道社区,浙江师范大学校园内等地相继开展。活动贴近市民及学生生活,充分利用了校内专业资源,有效整合了各学院的特色服务项目,得到了广大市民、教师、同学的关注和肯定。其服务项目包括法律咨询、家庭个人理财咨询、高考咨询、心理测试、免费家电维修、电脑义诊、免费化验血型、测量身高体重、义务画人体肖像、音乐表演等二十余项。周末服务广场是青总队下属的各专业服务中队的集中展示平台,各中队志愿者将自身专业例如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素描、音乐表演、投资理财、心理学、社区工作等和志愿服务紧密结合,一方面利用所学服务大众,另一方面也通过实践,加深了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社区志愿者活动&社区主任助理2005年,浙师大成立了浙师大志愿者总队社区部,成为浙师大志愿者社会服务实践学习的平台,主要负责协调社区的各方面活动,建立社区服务反馈体系,加强与各社区之间的交流,切实开展社区服务类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生活。2005年9月,为进一步推进金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并且促进大学生走向社会,在社会中锻炼自我,服务他人的岗位,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团市委、文明办、创建办决定,决定开始选派在金大中专(技)院校优秀学生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在浙师大由青年志愿者总队负责选拔监督。至2007年,通过团委的指导和总队自身的不懈努力,由该校学生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的社区由17个增加到27个。为提高社区服务的专业性,2014年,社区部在浙江师范大学校团委指导下与法政学院合作开展了“社助、社工、社区”三社联动项目“社助、社工、社区”三社联动,三社联动项目旨在通过社助(大学生社区主任助理)与社工(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一起在社区开展服务工作,促进大学生走向社会,锻炼自我,服务他人。该项目的开展,一方面有利于提升金华市大学生社助志愿服务工作的专业性,另一方面,搭建了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走出校园、服务社会的实践平台。总队十分重视派驻社区主任助理的工作,每年都会组织严格的招募培训。通过自荐、组织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程序产生派驻名单,经过岗位培训后,由老一届主任助理带领进入社区实习,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方能正式上岗。各主任助理以“志愿浙江,和谐社会”为主题,突出和谐社区共建这个重点,大力推进法律、环保文化、科学、卫生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文明婺城你我同行”,“百名法律援助志愿者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同时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创卫行动”、“器电维修”、“流动科技馆”等服务学习项目,受到金华市民的一致好评。总队一直强调志愿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因此上岗工作的社区主任助理必须加强社区管理能力的培养,熟悉社区环境,协调和社区领导人及社区居民的关系。通过志愿服务,达到学生服务学习和社区享受服务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