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143平米以下住宅 评估价*3%;(第一次购房面积低于90平米按评估价1%收取,90平米-143平米之间按评估价1.5%收取) 143平米以上住宅 评估价*4% 设备维修基金:多层50元/平米; 高层90元/平米
张家口维修资金按下列规定缴交:(一)购买多层商品住房的, 购房人按照购房款总额的2%缴交;购买高层商品住房(设有电梯)的,购房人按购房款总额的3%缴交。(二)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照住房售房款总额的30%一次性缴交。(三)开发建设单位自用或租赁的房屋,应按该区域内市场价格的房款总额2%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