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工资计入哪个科目

2024-04-27

1. 人员工资计入哪个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用"应付工资"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用"应付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工资 (总经理办公室人员、财务部人员、供应部人员)
借:销售费用—工资 (销售部人员)
借:制造费用—工资 (制造部经理人员、技术部人员)
借:生产成本—工资 (工人)
借: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相关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工人工资)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与和辅助人员工资)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扩展资料: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计提比例:
医疗保险费:10%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12%)
养老保险费:1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2%)
失业费: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
工伤保险:1%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险:见工伤保险即可。
住房公积金:10.5%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7%)
工会经费:2%
职工教育经费:2.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人员工资计入哪个科目

2. 人员工资计入哪个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用"应付工资"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用"应付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工资(总经理办公室人员、财务部人员、供应部人员)
借:销售费用—工资(销售部人员)
借:制造费用—工资(制造部经理人员、技术部人员)
借:生产成本—工资(工人)
借: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相关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工人工资)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与和辅助人员工资)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扩展资料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3. 人员工资计入哪个科目

会计汇总结公司员工的工资入什么会计科目:
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工人工资)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与和辅助人员工资)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公司员工工资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具体如下: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数)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发工资数)
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代扣代缴金额)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金额)
2、计提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3、实际交纳五险一金: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人员工资计入哪个科目

4. 一下人员工资分别计入什么科目。?

借:管理费用—工资  (总经理办公室人员、财务部人员、供应部人员)
    营业费用—工资  (销售部人员)
    制造费用—工资  (制造部经理人员、技术部人员)
    生产成本—工资  (工人)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如果制造部和技术部是厂部编制,记入管理费用。

5. 员工工资属于什么科目

员工工资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计提员工工资时:借:管理费用-工资等(根据不同部门确定计入哪个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发放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等结构工资制又称分解工资制或组合工资制,结构工资制是在企业内部工资改革探索中建立的一种新工资制度。结构工资制是指基于工资的不同功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的工资单元,各单元又规定不同的结构系数,组成有质的区分和量的比例关系的工资结构。工资结构是指员工工资的各构成项目及各自所占的比例。一个合理的组合工资结构应该是即有固定工资部分,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或能力工资、工龄工资等,又有浮动工资部分,如效益工资、业绩工资、奖金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员工工资属于什么科目

6.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工资?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目前我国的节日假期为11天,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办法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为250天,计算公式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为62.5天,计算公式为: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为20.83天,计算公式为: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
(二)应发工资计算
平日工资计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所以工资计算过程如下: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公式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职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加班工资的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加班工资的计算,涉及到两个因素,一是加班工资的基数,一是加班工资的系数。
1、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但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加班工资系数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实发工资的计算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五险个人缴存部分-个人所得税。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计算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划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
但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计算至满一年前,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长只能计算十一个月。
由于超过一年后,双方就视为已经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于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2月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应当自2月1日起支付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能就算二倍工资的。

7.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
2、月计薪日为21.75天,比如某员工工资2500元,满勤24天,员工上班21天,则当月工资为2500/21.75乘以21=2413.79元;
3、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3]等级以及工资标准检验和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
按照工人的劳动时间支付的工资,是资本主义工资的基本形式之一。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出卖劳动力所得的工资,是由资本家按照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的价值支付的,工人按一定时间出卖劳动力,工资就要按一定时间来计量和支付,表现为日工资、周工资、月工资等。计时工资实际上是按照劳动时间支付的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
计时工资具有几个特点:
1)直接以劳动时间计量报酬,适应性强;
2)考核和计量容易实行,具有适应性和及时性。
3)具有时显的不足,即不能直接反映劳动强度和劳动效果。
三、定额工资
定额工资是按照劳动定额完成的情况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一种观点认为,定额工资制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既涉及国家与企业在工资分配方面的关系,又涉及企业对职工个人的分配关系。
另一种观点认为,定额工资制是专指国家对企业的工资基金实行按某种定额提取的制度,比如前苏联实行的“工资基金定额制”。这一制度规定了每1卢布产品中应含的工资定额,每增加一卢布产品,即可按工资定额相应增加工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定额工资制是指企业在劳动者进行多种形式的定额劳动的基础上,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多少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形式。以上各种认识,各有各的道理。但比较而言,最后一种认识更符合中国当前企业工资分配的实际情况。
根据这一概念,定额工资制应包括三个组成要素:第一,能反映职工劳动量的各种定额,即职工无论从事何种具体形式的劳动,都必须明确具体地规定生产、工作和应完成的数量及质量;第二,各种定额都应该有科学准确的计量标准,并能进行严格的考核;第三,职工工资的多少取决于其完成定额的多少。完成定额多,其工资就多;完成定额少,其工资就少。任何一种工资形式,只要具备上述三个要素,即可称之为定额工资制;反之,若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称为定额工资制。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工资

8. 会计计算员工工资的依据是什么

二、加班工资计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摘要】
会计计算员工工资的依据是什么【提问】
你好,我是小雪很高兴为你服务。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回答】
二、加班工资计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