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去世,继承人如何把钱从银行取出来

2024-05-14

1. 存款人去世,继承人如何把钱从银行取出来

1 、 银行卡持有人去世以后、其合法继承人,带着本人有效证件、公证处开的合法继承人证 明、还有死亡证明、可以先去办理密码 挂失 、3-5天后密码重置、重置以后就可以取了。
2 、 没有明确合法继承人的、以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方式、可以先去办理密码 挂失 、3- 5天后密码重置、重置以后就可以取了。
3 、 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密码重置业务、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和银行卡持有人死亡证 明方可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存款人去世,继承人如何把钱从银行取出来

2. 存款人死亡后 继承人怎么才能取存款

案例:我的生父因病死亡。他在银行有一笔存款,我想把这笔存款提取出来,除我自己继承一份之外,也分给我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四人各一部分;或者把这笔存款过户在我的名下,而父亲的其他财产我则可以不要或少要。但同父异母的四个兄弟姐妹不相信我,联名写信给人民银行,说我和先父关系不好,甚至说父亲生前受我虐待,企图剥夺我的继承权。银行片面听取他们四人的意见,既不准我撮这笔存款,也不给我输过户手续。请问,存款人死亡后,我是存款人的儿子,作为合法继承人,是否有权撮这笔存款?银行不准我提取,又不给我办理过户手续对不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据此,个人将自己的合法收入存入银行的存款,归个人所有,不得侵犯。存款人死亡后,如合法继承人要提取存款或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从你所述情况看,你与同父异母的四个兄弟姐妹对你父亲的这项存款的继承权已发生了争执。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准你提取存款或办理过户手续是完全正确的。你的同父异母的四个兄弟姐妹对该英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才能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因此,人民银行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 存款人死亡继承人怎么从银行取款?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明确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存款人死亡继承人怎么从银行取款?

4. 银行存款去世后继承人能取出来么?

可以取出来,具体如下:1、在没有注销存款人户口的前提下,配偶持本人、存款人的身份证,取款。这种情况,是在银行不知晓存款人死亡的前提下才可以,否则银行会拒绝这种方式。2、如果存款人户口注销或银行知晓存款人死亡,应该由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一份公证书,证明存款的处理方式,指定存款支取人。然后凭公证书、死亡证明、指定取款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取款。拓展资料一、 目前,银行为了预防风险,一般要求必须先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才可能让继承人领取存款;二、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3、存款凭证(如存折等)。 4、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5、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6、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 银行存款去世后继承人能取出吗?

可以取出来,具体如下:1、在没有注销存款人户口的前提下,配偶持本人、存款人的身份证,取款。这种情况,是在银行不知晓存款人死亡的前提下才可以,否则银行会拒绝这种方式。2、如果存款人户口注销或银行知晓存款人死亡,应该由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一份公证书,证明存款的处理方式,指定存款支取人。然后凭公证书、死亡证明、指定取款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取款。拓展资料一、 目前,银行为了预防风险,一般要求必须先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才可能让继承人领取存款;二、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3、存款凭证(如存折等)。 4、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5、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6、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银行存款去世后继承人能取出吗?

6. 存款人死亡合法继承人怎么取出存款?

通常情况下,如果存款人本人死亡,其亲属要想拿回存款,可分三种情况提取存款:
1、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和密码,只要凭客户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期后就可以直接支取;
2、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但亲属不知道密码,或者知道存折所在银行,但没有存单或者密码,此时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正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同时所有继承人凭公证书全部到银行先办理挂失手续,然后才可支取。
3、金额在5万元以上,存款人留有存折和密码,还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证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一、存折遗产公证收费
对于存折遗产公证的问题,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果该项存款继承权有争执的,合法继承人应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存款继承权不存在争议时,继承人采取公证途径办理支取、转账和过户等银行手续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当事人可以选择户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地、经常居住地、开户银行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存款继承公证。
第二、存款金额不明或存款银行不明的,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到公证机构开具《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的存款信息。
第三、继承人应亲自办理继承公证,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第四、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已死亡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银行卡、存折、查询单等财产权属凭证;继承人在外地的,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
第五、公证机构经审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银行根据公证书办理取款手续。存款继承权存在争议时,因无法公证,继承人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银行根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生效的判决书办理取款手续。但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难以证明具体的标的,难以确定被告主体是哪家银行,将面临败诉风险。
二、有遗嘱的房子怎样过户
如果父母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银行卡并共同设置取款密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放弃继承的需要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况属实的,为继承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了。办理过户登记时您需要携带以下手续:(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7. 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怎么支取其银行存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因而,在存款人意外死亡后,存款人留有存款,继承人要想支取该存款,需要先到银行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书,用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然后再拿公证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去银行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当地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则需要向存款银行所在地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再凭继承权证明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而“继承权证明书”,按其原意,是取款人对存款余额是否具有继承权的证明书,而不是是否为唯一继承人的证明书。
如果取款时有两个以上的人要求取款,并发生继承权争议时,储蓄机构便不能只凭某一方提供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即“继承权证明书”而将存款余额支付给该方,而必须要由争议双方通过法院审理判决后,再根据裁判文书将存款余额支付给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人。另外,继承人在存款人死亡后,已经知道存款人的账户密码,直接持银行卡在自动柜台支取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则视为正常支取。与此产生的纠纷,与银行无关。
一、股票如何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一是如果继承人对股票的继承权及继承份额等没有争议的,应首先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即合法继承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此后,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公证书等材料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继承人如属于未成年人,其继承的股份将过户到其经过公证的法定监护人股票帐户上。
二是如果继承人在继承股票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则不能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而是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证券公司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储户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必须持存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外籍储户凭护照、居住证——下同)办理。代他人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的,代支取人还必须出具其居民身份证明。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出具其它身份证明无效,特殊情况的处理,可由储蓄机构业务主管部门自定。
第三十五条储蓄机构对于储户要求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在具备上述第三十六条条件下,验证存单开户人姓名与证件姓名一致后,即可支付该笔未到期定期存款。
第三十六条储户的存单(折)分为记名式和不记名式,记名式的存单(折)可挂失,不记名式的不可以挂失。
第三十七条储户的存单、存折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并提供姓名、存款时间、种类、金额、帐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书面向原储蓄机构正式声明挂失止付。储蓄机构在确认该笔存款未被支取的前提下,方可受理挂失手续,挂失七天后,储户需与储蓄机构约定时间,办理补领新存单(折)或支取存款手续。如储户本人不能前往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但被委托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明。如储户不能办理书面挂失手续,而用电话、电报、信函挂失,则必须在挂失五天之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若存款在挂失前或挂失失效后已被他人支取,储蓄机构不负责任。第三十九条为维护储户的利益,凡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者必须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和扣划储户的存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储蓄机构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或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储蓄机构名称、存款日期等情况;储蓄机构不能提供原始帐册,只能提供复印件。对储蓄机构提供的存款情况,查询单位应保守秘密。
第四十条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

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怎么支取其银行存款

8. 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取出存款人的存款

《民法典》规定合法继承人取出存款人死亡的存款,应当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继承方式的优先顺序
如果自然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遗产继承。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之间,是有继承权的优先顺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具有优先性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里是没有先后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平等分割遗产。
二、父亲的房产继承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均有权继承父亲的房产,在继承开始后,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律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三、儿女间的继承权平等吗
儿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以及转继承也是法定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