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书

2024-05-15

1. 购房意向书

    购房意向书 (一)
      编号: 出售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的规划、地理位置、户型及单价后,就购房一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自愿预购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栋__________ 单元__________ 室,预购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_______销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总房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住房面积最终以国家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总房款多退少补。乙方根据国家有关住房的相关政策办理房产证。
      3、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意向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在房屋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时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
      5、乙方未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意向金、预付款的或未能在本协议第4条约定期限内与甲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预定的房屋另行出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甲方在一个月内退给乙方预购房意向金。
      6、收取乙方预购房意向金后,如甲方原因将乙方预定的房屋销售给他人,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在十日内退给乙方购房意向金。
      7、其他详细约定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内容执行。
      8、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出售人):乙方(买受人):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_月____日___年___ 月____ 日
       购房意向书 (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        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意向购买中山·翠亨兰溪谷 栋 层商业1100平方米,  栋  层公寓  平方米,上述面积均为为建筑面积,实际面积以交房实测为准。
      第二条乙方意向购买的该商业每平方米买卖单价(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公寓部分每平方米单价14800元(大写:       )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乙方选择以下第   1  种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支付剩余的10%房款;
      2、分期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60%,主体完工时付至总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付至100%;
      3、按揭贷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支付首付款,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第四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五日内到甲方售楼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交付房款。在甲方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为乙方保留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认购,甲方有权将该房屋销售给他人。
      第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实际买受人必须和本意向书上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认购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第六条乙方对认购房屋的位置、房号、面积、价格、误差计算、付款方式、结构、预计交付时间已经充分了解,乙方确信甲方对所售的该房屋没有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事项。
      第七条甲方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均为有效通知。
      第八条本意向书未注明的商品房买卖各类税费、维修基金等其它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待正式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
      第九条本意向书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第十条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购房意向书 (三)
      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地 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位于杭州市房屋(地址暂以甲方所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以下简称该物业)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愿共同遵守之。
      一、物业状况:
      1、甲方承诺已就该物业在杭州铭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合法的购买手续,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甲方是该物业的唯一购买人,甲方保证该物业产权清晰、权属明确,无第三人异议情况出现,且无自身原因办理不出房产证、土地证、契证的情况出现,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该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意向内容:
      1、甲方同意在取得该物业房产证、土地证契证的条件下,以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购买该物业,甲方负有出售该物业给乙方的义务,不得将该物业出售与其他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同意在甲方取得该物业房产证、土地证、契证的条件下,以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的.价格购买甲方该物业,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3、本意向书确定的房款价格为甲方将此物业售于乙方的最终价格,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价、降价,否则视为违约,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4、甲,乙双方于甲方取得该物业之房产三证之日起   工作日内签定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双方应积极办理该物业之过户手续。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于收到乙方定金之日将该物业交付乙方。
      2、甲方在收到房地产公司提供的办理房屋三证资料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并去银行办理尾款还清事项
      四、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于 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定金于甲乙双方签订该物业之《房屋子转让合同》之日转为首付款的一部份。
      2、乙方于甲乙双方签订该物业之《房屋转让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余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办理银行商业按揭  年。在签订本意向书之日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于甲方。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签定该物业之《房屋转让合同》之前违约不卖的,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并赔偿乙方对该物业所投入的装修费用以及损失。如乙方在签定物业之《房屋转让合同》之前违约不买的,则乙方定金由甲方没收不予返还,甲方无须就乙方对该物业所投入的装修费用及损失予以赔偿。
      2、如该物业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该物业之房产三证不能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六、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办理该物业的过户手续中产生的税费。
      2、乙方愿意承担该物业的物业维修基金及物业管理费。
      3、该物业所有真实情况,甲、乙双方已清楚明确,风险预见。
      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5、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购房意向书

2. 购房意向书

   购房意向书范本         甲  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选定甲方开发的××水岸二期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已选中并决定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路××号楼×××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要求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为准。        三、该房屋的单价为人民币×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建筑面积乘以本意向书约定的单价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确认金人民币×万元。        五、乙方应于甲方××水岸二期项目开盘销售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意向书、已交纳确认金的收款凭证及乙方之身份证、印章至甲方售楼处(上海市松江区××路××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商品房预售合同》支付购房款。乙方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确认金转作等额购房款。        甲方项目开盘销售日以在当地报纸即《文汇报》发布的开盘广告确定的开盘销售日为准,敬请乙方自行注意。        六、若乙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时,代理人需出示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七、如乙方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全部付清购房款的,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给予乙方每平方米××××元优惠,即优惠后的单价为人民币×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乙方逾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或逾期付款的,则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确认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八、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已知××水岸二期的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正在办理之中。如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再建设,本意向书失效;或因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户型、朝向变化而乙方提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本意向书失效。以上情况甲方应当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出售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十二、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承诺甲方已告知乙方所选定的房屋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按办理该房屋产权时政府规定的契税标准执行。        十三、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确认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五、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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