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4-05-14

1.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您好,申请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详情,还可以致电公积金中心咨询核实: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571-12329、8756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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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杭州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以上;购买商品房的应当具有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付款;同时申请人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 杭州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产品名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所属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对象

.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参加住房公积金并能正常缴交;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只要同时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即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贷款人(主贷人)必须是同一人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由于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组合贷款额度是指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交额核定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额度,其剩余款项再申请个人商业贷款
.贷款期限
各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需要注意的是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及住房商业性贷款部分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组合贷款的住房商业性贷款部分最低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下浮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申请贷款应
提交的资料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5、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须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6、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组合贷款的申请人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办理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资料,请参考“个人购置住房贷款”栏目
.客户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3、发放贷款。借款人来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
.还款方法
1、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2、贷款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或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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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4. 杭州公积金怎么贷款


5. 杭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1、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职工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2)职工家庭购(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楼盘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2、二次贷款条件: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11年度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7平方米),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杭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6. 杭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1、杭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2)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2、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2)倍数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3)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商业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杭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为二手房,房龄为5年(含)以内且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上的,或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
(二)放宽二手房贷款年限。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加房龄最长不超过50年。
(三)放宽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对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办理程序等执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
一、公积金贷款具体还款方式是什么
(一)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二)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按照杭州市规定,职工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购买的房子是首套房,就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具体到购房者申请的杭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就要看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结果,目前最新政策是职工本人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50万,夫妻双方购房的,贷款额度最高100万。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二)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五)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六)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二套房贷款条件
(一)符合贷款基本条件,且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
(二)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12年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39平方米),并且符合国家二套房认定标准;
首付比例
(一)购买商品房的(含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楼盘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二)购买二手房的,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含)以后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以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杭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8. 杭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一、杭州公积金贷款资料
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相应购房证明等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及支付凭据;
2、购买二手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拆迁安置的,应在签订合同、付清购房总价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及资金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