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去哪个部门办理

2024-05-12

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去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首先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增项手续(经营范围须包含进出口字样);企业通过网络登录官网,在线填写并提交成功后,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上盖章;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商务局进行现场备案,3-5个工作日后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第十二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第十三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去哪个部门办理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1.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点击“备案登记”,选择备案登记机关(自贸区保税区片区企业请选择“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
3.在线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时请申请单位牢记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不能修改)。
4.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点击“打印备案登记申请表”(登记表有正反两页)。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1.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2.点击“备案登记”,选择备案登记机关(自贸区保税区片区企业请选择“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3.在线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时请申请单位牢记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不能修改)。4.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点击“打印备案登记申请表”(登记表有正反两页)。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哪里办理

4. 为什么要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进出口权是一个资格,企业自营进出口的资格。      一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如果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话,都得要办理进出口权,      因为做外贸必须要有进出口权资格,不然无法开展外贸业务。      其实不光只有做外贸的企业才需办理进出口权,对于一些电商企业来讲也是必须要具备的资格。      那么,办理进出口权对企业有哪些好处呢?      1、有了进出口权,企业可以自主报关,进出口商品。至于具体商品要不要办理其他资质和批文,要看海关的管制规定,例如有些商品要办理《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有些商品需要办理批文,有些需要获取配额,但进出口权都是首先需要办理的,这是基本资质;      2、如果进出口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可以获得出口退税,是一比不小的利润 ,这也是绝大多数企业办理进出口权的基本目的;      3、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还可以开通外汇账户,可以自由收支外汇,与外商接触和交流的机会更多,有利于企业寻求更多的外贸商机。此外企业自营进出口省去了找代理公司进出口的环节和费用,而且货款直接到本公司外汇帐户的,省心放心不说,还可提高效率减少中间环节;      4、目前有很多电商企业,在各个平台如阿里巴巴、亚马逊等推广,平台要求接入企业拥有“进出口权”或相应资质才能接纳;      5、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数据留在企业自己的海关数据库里,有了这些数据才能享受相对应的各种政府补贴;      6、企业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可参加各类国际展会,且享受境外参展高额补贴(甚至全额补助)。现在国家、省、市、区甚至镇街都有关于境外参展的补贴,基本上企业参加每一个境外展也都可以申请补贴,申请前提是企业要有进出口经营权,个别补贴需要有一笔进出口业务。

5. 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有什么用处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是获得进出口权当资格认定,即有了这个表就有了进出口经营权,可以凭此办理在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和外管局的备案资格,且只有这些备案手续齐全之后,才可以正式以自己的名义操作进出口报关业务。1,先从字面上理解,对外贸易经营者,就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包括货物和服务的进出口的企业。备案登记表,就是要做这些业务的企业需要到某个指定部门(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2,了这个备案登记表是什么,就知道它是干嘛用的了吧?就是,凡涉及到进出口资质或者进出口业务相关的事情,很多机关是要求你首先提供这个备案登记表的,比如海关,比如配额申请等等。3,为什么要备案登记表呢?2004年以前,我们国家的对外贸易只针对国企或者国家指定的机构才有权进行,一般企业是无权做这个事情的。后来,国家逐步放开了这个权利,一般企业,只要注册资金在要求范围内,那么就可以通过这个备案登记表来备案,记录和监管了。4,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各个地方可能要求有一点不同,但是商务部网站上的要求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      http://www.mofcom.gov.cn      )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二)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三)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1、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第六条 备案登记机关应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第七条 备案登记机关在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同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依法建立备案登记档案。第八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第九条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比照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备案登记机关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是获得进出口权当资格认定,即有了这个表就有了进出口经营权,可以凭此办理在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和外管局的备案资格,且只有这些备案手续齐全之后,才可以正式以自己的名义操作进出口报关业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申报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能够遵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均可申请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确定是哪儿都能找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因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很容易找的,而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现在也不是太难找。

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有什么用处

6.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需要什么

亲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备案主管部门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第一款要求填报并打印的《登记表》,正反面填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印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      3.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依法设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它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6. 办理变更备案、《登记表》遗失补办时,网上填报并打印《变更申请表》。      上述报送材料各一份(复印件需携带原件)。      报送所有材料用A4纸格式,均加盖单位公章。

7. 经营者对外贸易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经营者对外贸易备案流程是:在网上填写备案登记信息,并打印登记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登记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对外贸易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经营者对外贸易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8. 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取消了吗

中新经纬1月3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3日消息,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介绍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有关情况。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称,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根据决定,自2022年12月30日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对于申请进出口环节许可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配额、国营贸易资格等相关证件和资格的市场主体,有关部门不再要求其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材料。这是外贸经营管理领域重大改革举措,是中国政府坚定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制度创新,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外贸增长潜力,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商务部正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相关工作衔接,及时掌握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强化外贸形势分析研判,完善外贸政策措施,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持续推进贸易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