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应设立什么机构

2024-05-13

1. 有限责任公司应设立什么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以下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应设立什么机构

2. 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有哪些

您好,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一般是这样设置的:
第一个,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部的股东组成,是整个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需要依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二个,董事会
董事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负责管理公司事务的人,董事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
多个董事就可以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需要对股东负责,对股东会汇报工作。一般来说
3人至13人组成,视公司规模和公司需要来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的职位可设可
不设,可以设1人也可以设多人。
第三个,监事会
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共同组成,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
理等管理人员,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所以,我们来总结一下,设立-家有限责任公司,首先需要出资人,参与出资的就是股
东,股东组成股东会,制定《公司章程》,选出董事和监事 ,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并列设置,但同时 ,监事会又有权对董事会和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
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
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
定。
第四十九条理的设立与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
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
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有哪些【提问】
您好,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一般是这样设置的:
第一个,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部的股东组成,是整个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需要依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二个,董事会
董事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负责管理公司事务的人,董事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
多个董事就可以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需要对股东负责,对股东会汇报工作。一般来说
3人至13人组成,视公司规模和公司需要来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的职位可设可
不设,可以设1人也可以设多人。
第三个,监事会
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共同组成,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
理等管理人员,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所以,我们来总结一下,设立-家有限责任公司,首先需要出资人,参与出资的就是股
东,股东组成股东会,制定《公司章程》,选出董事和监事 ,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并列设置,但同时 ,监事会又有权对董事会和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
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
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
定。
第四十九条理的设立与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
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
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回答】
你好,我想知道惠城的设立有限公司机构设置一栏中,经理栏和财务负责人栏委派者是执行董事聘任嘛?【提问】
是的哦亲~【回答】
好的,【提问】
请您点击结束咨询,给小杜一个赞,感谢您。【回答】

3. 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机构: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2、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3、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共同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有哪些

4.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如何设立组织机构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组织机构: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股东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4、监事会,股东监事由股东会选举,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5.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哪些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监事会。但是人数较少以及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以及监事会,但是应当设立执行董事以及监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哪些组织机构

6.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名以上的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员工代表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监事会可以推荐一人为监事会招募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一、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职权有什么区分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责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者监事
1、性质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我国《公司法》规定,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职权。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二、什么情况下公司要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公司法对临时股东会的召开因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而有不同的规定。(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股东会《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二)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会《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份有限的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7.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三、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3人以上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监事会可在成员中推举一人为监事会招集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写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股东大会的职责都包括哪些内容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的机构有哪些

8. 股份有限公司要设立的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 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三、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3人以上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监事会可在成员中推举一人为监事会招集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 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 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