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有哪些

2024-05-13

1. 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有哪些

法律分析:老年人福利; 二、残疾人福利; 三、妇女儿童福利; 四、住房福利 ;五、青少年福利 ;六、教育福利; 七、社会津贴; 八、职业福利 ;九、社区服务。. 中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截至2001年底,全国有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3327个,收养了19.1万人;集体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3.5万个,收养66.8万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934家,收养3.4万人;社会福利企业3.8万家,安置残疾职工69.9万人。. 此外,中国还通过发行社会福利彩票募集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有哪些

2. 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有哪些

法律分析:老年人福利; 二、残疾人福利; 三、妇女儿童福利; 四、住房福利 ;五、青少年福利 ;六、教育福利; 七、社会津贴; 八、职业福利 ;九、社区服务。. 中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截至2001年底,全国有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3327个,收养了19.1万人;集体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3.5万个,收养66.8万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934家,收养3.4万人;社会福利企业3.8万家,安置残疾职工69.9万人。. 此外,中国还通过发行社会福利彩票募集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是什么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是指政府出资为那些生活困难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保障而建立的制度。为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城市孤寡老人、符合供养条件的残疾人和孤儿实行集中供养,对农村孤寡老人、符合供养条件的残疾人和孤儿实行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集中供养一般通过举办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进行;对于残疾人,通过政府的优惠政策来兴办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企业,帮助适合参加劳动的残疾人获得就业机会。 中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截至2001年底,全国有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3327个,收养了19.1万人;集体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3.5万个,收养66.8万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934家,收养3.4万人;社会福利企业3.8万家,安置残疾职工69.9万人。 此外,中国还通过发行社会福利彩票募集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2001年,福利事业共募集资金42亿元。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是什么

4. 社会福利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1、对城市孤寡老人、符合供养条件的残疾人和孤儿实行集中供养,对农村孤寡老人、符合供养条件的残疾人和孤儿实行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
2、集中供养一般通过举办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进行;
3、对于残疾人,通过政府的优惠政策来兴办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企业,帮助适合参加劳动的残疾人获得就业机会。
法律依据:《中国社会福利制度》
三、社会福利制度的内容、特征与原则
(一)社会福利制度的主要内容
1、社会津贴
社会津贴是国家在实行某一项政策或制度时,向法定或政策范围内的社会成员普遍提供的保证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的社会福利项目。
社会津贴制度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保障性;第二,临时性;第三,普遍性。
2、职业福利
职业福利是行业或单位通过提供集体生活服务设施、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向职工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的总称。职业福利被看作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表现,实行这种职业福利制度的原因有:
第一,就其性质来说,职业福利属于按劳分配的范畴;
第二,建立职工福利制度,是与我国社区服务不发达的现状密切相关的;
第三,一些行业的工作条件之艰苦或危险,对工人的身体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为了解除这部分工人的后顾之忧,须对他们提供职业福利。
职业福利的内容大致分为三种形式 :一是以现金支付的各种福利补贴;二是职工集体生活福利;三是职工集体文化生活设施。
我国职业福利制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普遍性或均等性;第二,差别性;第三,补充性。
3、社会福利企事业
社会福利企事业包括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企业。
社会福利事业是指通过民政部门主办的社会福利设施,来满足特殊社会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特殊需求的社会福利项目。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收养城市居民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精神病人;二是收养离退休孤老、家庭无力看管的残疾儿童、精神病人,以及定居或暂住国内无需人照料的海外侨胞、外籍华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有供养功能、医疗功能、康复功能、教育功能、生产功能及对社区的辐射功能,并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开展自费收养、有偿服务项目。 社会福利企业是我国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解决他们劳动就业和生活问题、帮助他们走上自强自立的道路、具有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一个社会福利企业除了符合一般企业的规范与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一定的比例并由此享受各种政策的优惠;生产的项目适合残疾人的生理特点;制定适合残疾人劳动的安全生产措施。
4、社区服务。我国社区服务的主要内容为:第一,面向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的福利服务,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福利服务、为优抚对象提供福利服务、为少年儿童提供社区服务和为贫困者提供福利服务。第二,面向普通居民群众的便民便利的日常生活服务。第三,面向辖区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的后勤服务。

5. 社会福利的制度

西方国家1883年,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疾病保险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和社会责任固定下来。此后50年内,大多数欧洲国家相继采取社会保障立法和措施。1942年,英国社会福利专家W.H.贝弗里奇领导的社会保险和联合事业部际委员会发表《社会保险和有关的福利问题》的报告,提出社会应保障人人享有免于贫困、疾病、愚昧、污染和失业的自由权利,根据这一思想,英国工党政府先后通过和实施了《家庭津贴法》(1945)、《社会保险法》(1946)、《国民健康服务法》(1946)、《国民救济法》(1948)等社会福利法案,推行高增长、高消费、高福利政策,主张政府对全部社会福利负责。1948年,英国宣布建成“福利国家”。西欧、北欧以及美洲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仿行。“福利国家”是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干预经济生活,通过税收政策重新分配国民收入的一种社会福利政策。它把国家对部分人的社会责任变为全体人民的权利,把消极的救助变为积极的预防,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福利的发展。70年代爆发世界性经济危机,“福利国家”愈来愈感到政府已无力负担日益沉重的巨额福利开支,不得不调整政策,削减福利费用,主张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私人合办福利事业,强调社区和家庭的作用。发展中国家普遍贫穷的发展中国家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社会福利事业难以全面展开。这些国家的社会福利主要是社会救助,表现为救济性质。除政府向贫民发放有限的救济款物外,主要采取积极鼓励、赞助宗教慈善团体和其他志愿机构的办法,让它们充当主角。苏联苏联从建立苏维埃政权起,国家就宣布对工人和城乡贫民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对全部社会福利事业负责,并把社会福利纳入社会、经济及文化发展的全面计划的系统之中;普遍实行了工人、职员、集体农庄庄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对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者发放补助费;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安排工作。国家对全体公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政府和社会兴办了一系列社会福利设施,如建立养老院、休养院等;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开展家庭访问辅导工作,为残疾者提供教育和就业的机会,免费为残废者安装假肢、整形、提供特制交通工具等;制订了《科学工作者优抚保障条例》、《苏联国家优抚金法》、《集体农庄庄员优抚和补助金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时期,社会福利工作主要为战争服务,表现为优待革命军人家属、烈属、残废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为了医治战争创伤,根除贫困的根源,社会福利工作主要是以救济为主的救济性福利事业。国家接管和改造了国民党统治时期办的“救济院”,封建性的“善堂”、“节妇堂”和接受外国津贴的各类慈善团体和救济机构;设立生产教养机构,改造妓女、游民、乞丐,收养无依无靠、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孤老残幼;开展贫苦农民、城市贫民和残疾人的生产自救工作。50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和社会通过兴办各种形式的福利工厂,为残疾人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保护残疾人充分行使劳动的权利;通过兴办各类福利设施,为孤老残幼等提供社会救济和福利服务;通过兴办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公共福利和集体福利,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福利需求。1979年以后,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发展,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福利制度。在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中明确提出,要有步骤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雏形。作为社会发展指标之一的社会福利工作,在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调解人际关系方面,越来越起到社会稳定机制的作用。中国制定社会福利政策的原则是:从国家的国情、国力出发,按照有利生产、保障生活的原则,有步骤地完善和发展。现阶段中国社会福利工作的内容包括:①公共福利和集体福利事业。主要有劳动保险、医疗保健、妇幼保护和文化、教育、娱乐等公共福利设施。②优抚对象的福利。指对荣誉军人、退伍军人、残废军人提供医疗、休养、康复、安置等项社会服务和福利服务。③儿童福利事业。主要有儿童保护,孤儿照料,残疾儿童的收养、医疗、康复、教育,失足青少年教育。④老年人福利事业。通过兴办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康复中心等福利设施,为老年人(包括孤寡老人)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福利服务。⑤残疾人福利事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教育、康复、文化娱乐的条件和设施,生产残疾人使用的各种假肢和特殊用具,以及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等。社会福利的发展趋势  社会福利经历了从消极救治到积极预防、由部分人的社会责任转变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的发展历程。它的发展趋势是:将随着社会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越来越为全社会共同关心;在国家的统筹下,日益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相结合,创造有利于社会成员个人与集体发展的社会环境;通过推进社会的现代化,加速科技革命,加强家庭和社区等的功能,进一步改善公共环境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发展国民教育,进行城市改造,增加住宅和公共福利设施,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生活质量。现阶段我们国家正在积极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召开的苏州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苏州民政事业将围绕“建设民生幸福、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军民融合式发展、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四大工程,助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据介绍,以困难、弱势、特殊群体为主要受惠对象的民生幸福工程是“十二五”期间苏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完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上,“十二五”期间,全市年均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力争千名老人床位拥有数达到40张;实现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老人助餐点超过城市社区总数的30%;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建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提升孤残儿童重返家庭、重返社会能力。

社会福利的制度

6. 社会福利制度

法律分析: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是指政府出资为那些生活困难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保障而建立的制度。为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城市孤寡老人、符合供养条件的残疾人和孤儿实行集中供养,对农村孤寡老人、符合供养条件的残疾人和孤儿实行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集中供养一般通过举办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进行;对于残疾人,通过政府的优惠政策来兴办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企业,帮助适合参加劳动的残疾人获得就业机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7. 社会福利制度是什么

社会福利是国家的一项社会政策,是国家、集体和社会为保障立法和政策范围内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及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而提供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制度是什么

8. 社会福利制度是什么?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是指政府出资为那些生活困难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保障而建立的制度。为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