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调整的是哪几种经济关系?

2024-05-24

1. 经济法调整的是哪几种经济关系?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全面、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法律部门。这一阶段主要是调整社会生产再生产过程中作为基本主体的各种组织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业务协调关系。我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这一概念,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是规范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规定了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关系,但不是一切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关系之外的其他社会关系。例如,财物赠与关系、财产继承关系是经济关系,但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围,宗教信仰、人身关系不是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拓展资料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具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主要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点:(1)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规范组织的法律,是为了防止垄断组织的出现,从组织上保证市场经济顺利发展。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投资法等。(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干预是经济法的重要调整方式,这方面的法律有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金融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等。(3)国家管理、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方面的法律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产品质量法。(4)国家在经济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此种经济关系的特点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实行宏观调控,使经济各部门运行协调,使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平稳。这方面的法律有财政法、税法、计划法、产业政策法、价格法、会计法和审计法等。

经济法调整的是哪几种经济关系?

2. 经济法是否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为什么?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能简单地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调整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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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关系,但不是一切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关系之外的其他社会关系。例如,财物赠与关系、财产继承关系是经济关系,但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围,宗教信仰、人身关系不是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我国当代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这是国家对市场主体进行管理以及市场主体在自身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企业和公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企业或公司除在市场上直接从事经济活动发生商品交易关系之外,在其内部还存在着计划、生产、分配、财务核算等方面的管理关系,也存在着内部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发展市场经济,首先必须确定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权利义务和责任形式等。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它是指国家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干预市场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排除竞争,有竞争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垄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必须通过经济法律法规协调市场经济关系,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公平的自由竞争的经济秩序,保障市场良性运行。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它是指国家从长远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因素,在实行全局性的管理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所发生的具有隶属性或指导性的社会经济关系,一般包括产业调整、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和监督、物价调节和监督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侧重于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具有经济上的隶属性或指导性,是领导与被领导、计划与执行、决策与实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集中体现了国家在领导、组织和管理经济活动等方面的职能和作用。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它是指国家凭借国家权力,在对社会产品和国民收人进行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一般包括财政税收等方面的经济关系。??财政税收是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应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的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4. 经济法调整的是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广义的,另一类是狭义的,具体如下:
1、广义的、一般的经济调整,是指国家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形式、经济政策、技术政策、经济工作重点、经济组织形式和结构等进行的有目的、有步骤的变动或改革。
2、狭义的、有特定意义的经济调整,是指社会主义国家针对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严重比例失调,结构畸形发展现象,在一定时期内采取特殊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以改变这种状况的全部活动。这里论述的是狭义的经济调整。

扩展资料:
经济法调整的作用:
1、扩大消费调整结构。在处理好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增加投资与扩大消费等关系的前提下,着力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努力实现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为此,就要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能力。
要保持政策连续性,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继续实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
2、加快推进致力于结构调整的自主创新。推进自主创新,就是找到了调整经济结构的支点。如何贯彻以科技支撑作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推动技术改造,加快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大力培育新兴战略性产业,都是关系到经济结构调整是否成功的重要环节。
3、尽快实现全国范围的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漂移”。经过统筹规划,使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联手发展。发达地区可为欠发达地区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拓展;欠发达地区可为发达地区提供广阔市场和发展支撑。
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漂移”,借机淘汰部分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粗放型企业,同时加强企业对科技的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这样既能够顺利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又能够推动不发达地区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结构调整

5.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广义的,另一类是狭义的,具体如下:
1、广义的、一般的经济调整,是指国家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形式、经济政策、技术政策、经济工作重点、经济组织形式和结构等进行的有目的、有步骤的变动或改革。
2、狭义的、有特定意义的经济调整,是指社会主义国家针对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严重比例失调,结构畸形发展现象,在一定时期内采取特殊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以改变这种状况的全部活动。这里论述的是狭义的经济调整。

扩展资料:
经济法调整的作用:
1、扩大消费调整结构。在处理好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增加投资与扩大消费等关系的前提下,着力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努力实现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为此,就要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能力。
要保持政策连续性,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继续实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
2、加快推进致力于结构调整的自主创新。推进自主创新,就是找到了调整经济结构的支点。如何贯彻以科技支撑作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推动技术改造,加快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大力培育新兴战略性产业,都是关系到经济结构调整是否成功的重要环节。
3、尽快实现全国范围的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漂移”。经过统筹规划,使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联手发展。发达地区可为欠发达地区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拓展;欠发达地区可为发达地区提供广阔市场和发展支撑。
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漂移”,借机淘汰部分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粗放型企业,同时加强企业对科技的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这样既能够顺利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又能够推动不发达地区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结构调整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6. 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包括哪些?

我国当代经济法调
整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这是国家对市场主体进行管理以及市场主体在自身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企业和公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 企业或公司除在市场上直接从事经济活动发生商品交易关系之 外,在其内部还存在着计划、生产、分配、财务核算等方面的管理关系,也存在着内部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发展市场经 济,首先必须确定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权利义 务和责任形式等。

2. 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它是指国家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干预市场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不排除竞争,有竞争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垄断的不正 当竞争行为。为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必须通过经济法律法规协调 市场经济关系,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 争,维护市场公平的自由竞争的经济秩序,保障市场良性运行。

3.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它是指国家从长远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因素,在实行全局性的管理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所发生的具有隶属性或指导性的社会经济关系,一般包括产业调 整、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和监督、物价调节和监督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侧重于国 家对经济的管理,具有经济上的隶属性或指导性,是领导与被领 导、计划与执行、决策与实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集中体现了国家在领导、组织和管理经济活动等方面的职能和作用。

4. 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它是指国家凭借国家权力,在对社会产品和国民收人进行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一般包括财政税收等方面的经济关系。财政税收是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发 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应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的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

7.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具体地说,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只要有以下两类:      
国家对市场主体进行宏观管理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  国家在对整个市场经济进行宏观管理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8.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经济法就是调整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因为他的调整对象有特定的范围,他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且其调整对象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扩展资料
经济法概念在我国出现得较晚。1979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二次会议的官方文件提出:“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需要制定各种经济法”。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经济法确立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七大法律部门之一,与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法(程序法)并列。
我国经济法概念受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日本以及苏联的影响,一直以来也没有统一定论。我国经济法概念的核心之争,在于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