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股本的介绍

2024-05-12

1. 法定股本的介绍

美国英语为:authorized capital。英国英语为:authorised capital。亦为:额定股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最大股份数额,为公司的法定发行总量。额定股本数量的改动须经全体股东批准。公司各次发行的总数累计不得超过额定股本。通常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小于额定股本并在财务报告中公布

法定股本的介绍

2. 港股法定股本是什么

  亦为:额定股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最大股份数额,为公司的法定发行总量。额定股本数量的改动须经全体股东批准。公司各次发行的总数累计不得超过额定股本。通常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小于额定股本并在财务报告中公布。
  注册资本和股本从理论上应该相等,但实际上来说可能会有动态的不一致,注册资本是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本,实际的股本可能不是一下子募集完成,这时候可能注册资本大于股本。在配股和有股票股利时,方案已经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具有法律效率了,但工商登记的变更可能会滞后,这时候股本可能大于注册资本。先有注册资本,后有股本。

3. 从法律层面上如何认定股份、股权、股本的定义?

您好!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股份:简单的说就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份数,这些份数就是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股本:股东持有股票的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称为股本,股本应等于公司的注册资本。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从法律层面上如何认定股份、股权、股本的定义?

4. 注册资本法定股本的概念是什么

1、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 法规 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2、法定股本,又叫额定股本。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公司最大股份数额,为公司的法定发行总量。额定股本数量的改动须经全体股东批准。公司各次发行的总数累计不得超过额定股本。通常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小于额定股本并在财务报告中公布。

5. 法定股本与已发行股本可以一致吗

1、可以的。,这个就相当于是平价发行,当在国内一般都是溢价发行的。

2、法定股本,又叫额定股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最大股份数额,为公司的法定发行总量。额定股本数量的改动须经全体股东批准。公司各次发行的总数累计不得超过额定股本。通常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小于额定股本并在财务报告中公布。

3、发行股本是指公司总股本中已经由股东认购的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向股东所发行的股票总额。而由股东们已同意以现金或实物认购下来的股票总额。

法定股本与已发行股本可以一致吗

6. 股票法律的规定是哪些样的规定呢?

我国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行业规章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机构制定的规则、准则等,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和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比如: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7. 公司股本能怎么确定

公司股本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核算出来的公司总资产(总股本)决定的。总股本就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所占的股份总数。股份公司股本总数,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按每股一元的面额确实总股本数。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1)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2)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3)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本能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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