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

2024-05-13

1. 政府如何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

上海行政学院何海兵、浙江大学吴玉霞、上海大学耿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蔡秀云等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经验、问题与对策进行了研究。 一、经验 吴玉霞总结了西方国家政府购买服务的三条经验:制定宏观政策引导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重视对服务的承包者的综合服务能力评估和严格控制、检查和评估服务质量的制度,并对我国浙江及其他地区的经验进行总结,得出组织“为NGO服务的NGO”,实现公共服务的两次分工、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组织成长同步进行,构建了新型政社合作关系、服务范围不断扩大、资金来源不断拓宽、管理流程不断规范、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等结论。二、存在的问题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遇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对此,蔡秀云指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微观上存在“三个不足”:社会组织公益意识不足、资源能力不足和内部管理不足;宏观上:存在“ 三个障碍”:社会文化方面的障碍,政府在政治传统、管理体制和法律政策环境方面的障碍,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的障碍;公共服务提供实践中存在“五个问题”:社会组织的活动主要集中在少数领域,大部分社会组织由政府创建并受政府主导、没有形成政府部门为社会组织提供资助、委托其提供服务的固定模式,没有形成由政府委托社会组织给需要者配送服务的服务配送方式,社会组织发展还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性 三、政策建议 何海兵指出,政府要明确角色和职责,制定法律法规,严密相关制度,加大财力配套,重点完善项目选择和项目评估机制,严格购买服务程序。

政府如何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

2.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内容有哪些

1、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3〕96号
3、2012年11月14日,民政部、财政部以民发〔2012〕196号印发《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
4.、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还有一些,主要是这些

3.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是什么意思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是什么意思

4. 县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有什么依据

1、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3〕96号
3、2012年11月14日,民政部、财政部以民发〔2012〕196号印发《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
4.、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还有一些,主要是这些

5.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的内容简介

同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中国与全球经验分析》针对社会组织在承接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分析了其客观体制根源和主观能动原因,从政府与社会心态、构建制度体系、加强政社合作、扩展资金来源、增强社会组织责任感、培育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方面,提出了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与优势的努力方向和具体建议,对于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建设和良性发展提供了富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的内容简介

6.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的介绍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采取理论与实证相结合、问题与对策相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形式,总结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总体情况和实际案例,分析了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有机结合的特点,针对性地提出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理念、政策和方案,对于我国政府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实现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对于我国公共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都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7. 相关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什么

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涵盖大多数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教育、公共卫生、文化、社会服务等主要公共服务领域。
2.非营利组织是公共服务购买的重要承接主体。
3.购买类型一般分为核心合作或长期合作以及短期项目支持两种。
4.在购买方式上,公开竞标是最典型的模式。

5.资金拨付流程有多种形式。
6.对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立法规定健全。
7.公共服务购买有一系列较为严格的操作程序。
8.以结果为导向的监管制度。
9.除签署合同购买服务外,公共财政资金对于非营利组织的支持还有三种形式:资助、竞争性或随意性拨款、减免税的间接资助。
10.国际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趋势,大致分为内生型和外力型两种模式。
11.服务购买也与向社区地方转移职能、增强地方治理能力的趋势相关。
12.目前各国公共服务购买中体现出的问题与公共服务的难测度性和非营利组织的运作特性有
关。

相关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什么

8. 如何做好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及创新社会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对创新公共财政投入形式、改进现代社会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增进社会公共福利、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但长期以来,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范围等,各界有许多研究,也有不同认识,如何有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需要我们深入探索和思考。

    (一)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保障。随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省试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在全国属率先之举。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服务主体、服务范围、服务程序、经费保障机制等。

    (二)购买程序进一步规范。购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大项目、重大民生事项或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临时确定的重要事项,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方组织实施;其余项目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实施;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除单笔金额较小的项目外,均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实施。实际操作中,由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需求、数量和质量相关指标),该计划报财政部门审定后上网公示,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主体后组织实施。

    (三)购买规模逐步扩大。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从购买资金看,部分地方政府逐步将购买服务纳入财政预算资金支持范围,同时引导其他资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二是从购买项目看,不少地方政府针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紧迫社会需求问题,及时设计相应的服务项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有需要的个人和群体提供服务。三是从购买范围看,政府购买服务逐步从中心城市拓展到边远农村,从经济发达地区拓展到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从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服务、就业服务等传统领域逐步拓展到司法矫治、医疗卫生、教育辅导、婚姻家庭、新农村建设、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志愿服务等新兴领域,从民政部门、残联拓展到司法、教育、卫生、工会、共青团会等其他部门和组织,逐步形成了多部门、多组织、多领域购买服务的新格局。

    (四)购买方式多样化。社会发展的非均衡性决定着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多样性。根据当地群众的服务需求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规模情况,有选择、分步骤地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并面对这些机构购买服务。这种方式既可以保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独立性和服务的专业性,又可以避免机构间的无序竞争,是在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和数量不大、社会工作服务市场发育不充分不完全情况下的一种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