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业补贴

2024-05-12

1. 南京就业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符合财政部规定的用于促进就业支出的失业保险基金, 纳入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总规模,按本办法规定使用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分账管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省、市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困难群体、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全市就业协同发展。(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对个人和单位直接补贴,对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进行奖补,对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区进行激励。(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以绩效和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资金监管。南京市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的条件和标准1、补贴对象: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随军家属就业,以及随军家属创办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吸纳本市持《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人员;2、补贴条件: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依法支付劳动报酬;3、补贴标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元岗位补贴,并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南京就业补贴领取如下:1、首先需要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专题专栏页面找到“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通道”,然后通过“我的南京”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2、认证成功之后在“我的南京”APP找到“租房补贴,然后按照页面显示填报相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者租金发票以及江苏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3、市人社部在受理申请后一般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当月就会开始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法律依据】:《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与失业保险基金等支出政策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南京就业补贴

2. 南京就业补贴

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指南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补贴条件1、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注: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在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拓展资料:补贴标准和期限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法律依据:《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在保障内容方面,“面上普惠”和“重点倾斜”双管齐下,尤其要通过财政引导,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第二条在分配使用方面,突出绩效导向,优化机制设计,对个人和单位直接补贴,对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进行奖补,对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区进行激励。

3. 南京有就业补贴吗?

法律分析:
有的。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南京有就业补贴吗?

4. 南京就业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符合财政部规定的用于促进就业支出的失业保险基金,纳入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总规模,按本办法规定使用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分账管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省、市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困难群体、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全市就业协同发展。(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对个人和单位直接补贴,对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进行奖补,对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区进行激励。(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以绩效和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资金监管。南京市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的条件和标准1、补贴对象: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随军家属就业,以及随军家属创办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吸纳本市持《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人员;2、补贴条件: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依法支付劳动报酬;3、补贴标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元岗位补贴,并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南京就业补贴领取如下:1、首先需要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专题专栏页面找到“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通道”,然后通过“我的南京”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2、认证成功之后在“我的南京”APP找到“租房补贴,然后按照页面显示填报相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者租金发票以及江苏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3、市人社部在受理申请后一般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当月就会开始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法律依据:《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与失业保险基金等支出政策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5. 南京就业补贴怎么领

南京就业补贴领取如下:1、首先需要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专题专栏页面找到“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通道”,然后通过“我的南京”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2、认证成功之后在“我的南京”APP找到“租房补贴,然后按照页面显示填报相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者租金发票以及江苏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3、市人社部在受理申请后一般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当月就会开始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2、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3、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南京就业补贴怎么领

6. 南京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二、南京面试补贴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取得在宁就业许可的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申请流程是什么?分个人申请和服务机构申请两种方式:个人申请:现在南京见习培训补贴可以在线报名了。报名入口:我的南京APP。集中申请:见习基地(见习服务机构)集中向各区人社局报名,之后将实现网上申请。领取时间:(1)南京市户籍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3—12个月;(2)南京市户籍的`毕业前6个月在校高校大学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见习期为3个月。总结: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符合财政部规定的用于促进就业支出的失业保险基金,纳入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总规模,按本办法规定使用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分账管理。法律依据:《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与失业保险基金等支出政策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7. 南京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二、南京面试补贴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取得在宁就业许可的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申请流程是什么?分个人申请和服务机构申请两种方式:个人申请:现在南京见习培训补贴可以在线报名了。报名入口:我的南京APP。集中申请:见习基地(见习服务机构)集中向各区人社局报名,之后将实现网上申请。领取时间:(1)南京市户籍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3—12个月;(2)南京市户籍的`毕业前6个月在校高校大学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见习期为3个月。总结: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符合财政部规定的用于促进就业支出的失业保险基金,纳入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总规模,按本办法规定使用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分账管理。 法律依据:《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与失业保险基金等支出政策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南京毕业生就业补贴

8. 南京就业补贴怎么领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需要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专题专栏页面找到“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通道”,然后通过“我的南京”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

认证成功之后在“我的南京”APP找到“租房补贴,然后按照页面显示填报相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者租金发票以及江苏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市人社部在受理申请后一般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当月就会开始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摘要】
南京就业补贴怎么领【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我是秋水老师,国家一级职业咨询师,拥有12年工作经验,我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正在给您整理回复,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需要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专题专栏页面找到“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通道”,然后通过“我的南京”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

认证成功之后在“我的南京”APP找到“租房补贴,然后按照页面显示填报相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者租金发票以及江苏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市人社部在受理申请后一般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当月就会开始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