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有生育津贴吗,怎么领取

2024-05-14

1. 二胎有生育津贴吗,怎么领取

一、二胎有生育津贴吗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开放,二胎也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计算规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上个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部分地区的奖励假期不享受生育津贴。
二、如何领取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rance)是指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也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我国劳动部在1995年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北京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胎有生育津贴吗,怎么领取

2. 二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合法生育二胎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连续一年不间断的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在生育一年内,根据本人工资标准,参照当地生育津贴标准予以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摘要】
二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提问】
合法生育二胎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连续一年不间断的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在生育一年内,根据本人工资标准,参照当地生育津贴标准予以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回答】

3. 二胎生育津贴是怎样领取的

合法生育二胎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连续一年不间断的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在生育一年内,根据本人工资标准,参照当地生育津贴标准予以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胎生育津贴是怎样领取的

4. 二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二孩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申请人提供资料:

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手术证明;

费用凭据。

办理流程:

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报销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5. 二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二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6. 二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二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只要符合条件在领取的时候与第一胎是一样的,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
  一、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二、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资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参保职工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需提供的资料是: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7. 合法生育二胎,生育津贴怎么领

各地的政策可能不一样,最好咨询当地社会保障机构:12333

 以下是湖南省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的暂行规定》,以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和湖南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贯彻<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计划内生育,或经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纳入生育计划的妊娠过程中,因故终止妊娠,在下列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法定产假为90天。在下列情况下应增加产假:难产的为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为15天;晚育的(指生产时年满24周岁以上)为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为30天。
 二、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以上产假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纳入生育计划的怀孕和终止妊娠的不享受生育津贴。
 第二条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灵活就业人员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年缴费工资除以360天之商计发。
 第三条参保单位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人均生育医疗费用(指由基金支付的平均费用)。用人单位男职工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生育第一胎(不含终止妊娠并符合计划生育、婚姻法等规定,在产假期间内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人均生育医疗费的50%(指由基金支付的平均费用)。
 第四条生育津贴和生育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医保专管员或委托机构专办人员在法定产假结束时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生育补贴金申领表》附后)。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般不接受职工个人或委托人申领(失业人员除外)。申领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县(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参加生育保险的,还需提供对方已参加生育保险或不属参保范围的证明材料;
 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流产医学证明、难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节育证明、相关医疗费用单据等);异地住院生育的医学证明需经当地生育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并出具该医疗服务机构属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
 四、失业女职工,还须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有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五、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居住的村委会或城市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和结婚证;
 六、受委托代为申领的,除本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七、省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并符合领取规定的生育补助金。由男方所在单位专办人员持有关凭证到统筹地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第六条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由托管或代办机构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失业人员按第四条规定到统筹地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第八条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起在15个工作日内,对职工享受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条件审核完毕。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支付;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以书面形式告之补齐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申领人。
 第九条经办机构、用人单位或委托机构将有关待遇补偿给受益人时,应有本人领取签名,并保存备查,以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到位。
 第十条任何人均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冒领、多领或骗取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对不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骗取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参保单位或委托机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除追回被骗取费用外,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本暂行规定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合法生育二胎,生育津贴怎么领

8. 二胎生育津贴怎么发

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发几个月?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一、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发几个月      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和一胎一样均为六个月,,只要当事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      二、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 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 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指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也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