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称:要做好房地产税试点的准备工作,你准备好了吗?

2024-04-28

1. 财政部称:要做好房地产税试点的准备工作,你准备好了吗?

我准备好了。
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主要给各地决策者说的,不是平民百姓,只有一套房或者没有房的家庭更不用担心。
既然是试点,需要确定哪些城市是试点,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房价高上涨快的城市。具体的准备工作还要研究国外房产税税率和效果,国内之前的试点城市为什么失败,找到合适的税率,还要确定征收办法,并且实现多部门联动,信息共享。

房产税作为土地出让金的替代选择,意义重大。在18亿亩耕地红线下,土地出让总要有个限度,不能把好好的耕地挖坑建了房子,再把山上的树砍了搞梯田补充耕地数量,这种游戏充数还行,后果就是粮食安全越来越不安全。
需要做准备的,主要是两套房以上的家庭,三五年内就要考虑出售多余的房产。对于还没买房的家庭,三年内持币观望更合适,一个是疫情对经济的冲击还在持续,未来两三年赚钱的难度依然比较大,另一个是房价下行需要时间,有一个博弈的过程,多等等能节省大量资金,减轻购房压力。

真正令人羡慕的住房面积还是在农村,农村的房子还是很大的,城里人很羡慕农村。而且很多农村的人,不仅乡下有房子,城里也有房子,这两个房子之间数据也没有很好的统一整合,因此匆忙地进行征税的话,容易有不同的看法。
城里人有的人固然买了两套房子三套房子,但是就算这些房子全部加起来的话,也没有农村的多。
农村的房子造了很多大楼,也没有征税。当然农村的房子好多,虽然面积很大,但是造价并不是很高。居住的舒适度方便性也不是很好,这也是客观存在的。

但是我觉得我们要真的推进房产税的话,要把居民的信息底数摸清楚,尤其是农村人又住在城里的,他两处的房子或者是三处的房子,这些房子到底有多大的面积?到底有产权的房子是有多少一定要摸清楚,从而才能够精准的征税。

财政部称:要做好房地产税试点的准备工作,你准备好了吗?

2. 两部门: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做好试点准备工作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新华社记者采访了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原题:《两部门: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做好试点准备工作》

3. 财政部等4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传递什么信号?

近日,财政部发布消息表示,财政部等4部门在京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消息虽短,信号明确:房地产税正在积极稳妥推进。
房地产税具有多重功能,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以及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作用明显。从我国情况看,当前需要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房地产税是一个重要举措。同时,在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特别是落实“房住不炒”中,房地产税有着重要作用。应该说,实施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
房地产税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何时推、怎么推,十分牵动人心。尽管较长时间尚未能真正“浮出水面”,作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房地产税改革工作一直处于“进行时”,有关部门陆续披露相关情况。就最新动向而言,“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财政部负责人近日也明确表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在这个大背景下,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几个相关部门联合召开,凸显会议重要性;听取多方面意见,表明正在集思广益。会议主题和内容指向明确,显示出房地产税正稳步推进。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如何推进?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可能在一些省份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再推开。实际上,由于税制改革的复杂性,“先试点再推开”并不鲜见,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都是如此,保障了改革的平稳有序开展。
房地产税改革是一项复杂且影响面非常大的税制改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是改革酝酿时间较长的重要原因。税制核心要素需要慎重、科学规定,比如税基确定、房屋价值评估、税率、优惠范围、征管模式,等等。尽管这是难啃的“硬骨头”,但近年来营改增、个税改革等难度很大的改革实践表明,税制改革完全能够攻坚克难并发挥巨大改革红利。
当然,房地产税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进行充分论证和听取意见,寻找最大公约数。在参考借鉴国际共性制度安排的同时,要从中国国情出发科学设计税制,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并注意与立法相衔接。同时,既要考虑不增加普通百姓负担,又要能够充分发挥筹集收入、调节分配功能,确保税制公平合理。
在开启“十四五”新征程中,改革必须向更深层次挺进。作为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任务之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有望落地见效、发挥改革红利。
(原题为《房地产税座谈会传递什么信号 》
来源:经济日报

财政部等4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传递什么信号?

4. 房地产税试点来了,这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这将会进一步稳定全国各地的房地产行情,让房子的价值回归到本身的居住价值。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房地产税本身是一件好事,虽然我们已经提了很久房地产税的问题,房地产税始终没有正式落地。相信当房地产税正式出台以后,我们的房地产行情会进一步稳定,房地产税也可以进一步打击那些炒房客的投机炒作行为。
一、房地产税的试点已经正式推出。
房地产税的试点主要集中在重庆和上海两地,在推行房地产税的试点之后,重庆地区的房地产税的税率分别为0.5%和1%,最高档是1.2%,上海地区的房地产税的税率是0.4%和0.6%。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如果重庆和上海地区的房地产税能够正式实行,其他地区的房地产税也不晚了。
二、房地产税可以进一步稳定房地产行情。
在房地产税的试点出台之前,我们可以看到全国各地出台了一系列的房地产措施,这些措施的统一目的是为了调控房地产行情。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从税率的层面上控制房地产行情,房地产税才会紧急出台。在此之后,我们可以看到房地产行情会逐步稳定,大家也会渐渐把房子的投资属性转化为居住属性。
三、房地产税也可以进一步打击投机炒作行为。
房地产的投机操作行为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特别是像深圳这样的地方,当深圳出台了一系列的房地产措施之后,深圳的楼盘交易量甚至直接暴跌了90%,这足以看出之前的炒房客有多么夸张了。当房地产税进一步出台之后,这些炒房客便无利可图,这也会进一步打击到炒房客的投机行为。与此同时,房地产税可以让很多地区的房价回归稳定。

5. 财政部等4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释放出哪些信号?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认为,结合最近官方表态来看,上述座谈会释放出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加快的信号。

财政部官网截图
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将提速?
“这就向社会释放房地产税开征的信号,房地产税迟早都要开征。”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罗志恒告诉第一财经。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第一财经分析,结合最近官方表态来看,上述座谈会释放出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加快的信号。未来可能在房地产税立法完成之前,率先在部分城市推出房地产税试点,这些城市试点经验也可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今年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提到房地产税,并召开了房地产税试点座谈会,意在为随着经济回升可能出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提前降温,也是在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理念,更是保证我国基本民生住房需求和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根据广义的解释,房产税是在房地产税范畴内,前者征税对象是房产,后者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但业内人士看来,狭义语境下,近年热议的两者尽管名义上不同,实际上是一回事。
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两地开始试点房产税,迄今已满10年。
尽管有行业人士认为,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的房产税试点表明房地产税可能跟房价的关联度一般,但在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看来,虽然两城市场热度不减,但不能否认房产税对两个地方的影响。如果没有试点的话,两地的房地产市场可能会更热。
过去10年内,试点房产税的城市始终只有重庆、上海两个。2020年,贾康曾呼吁海南、深圳两地也应该推出更高水平的房地产税改革。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倪鹏飞在去年底举行的《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发布会上也提到,在加快房地产市场基础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应当以开征房产税带动长效机制的建设,尤其是在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房产税。
房地产税立法尚无明确时间表
目前,房地产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由于房地产税将对个人住房征税,因此备受老百姓关注。最近半年时间里,财政部多次表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不过,房地产税立法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房地产税立法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但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立法。“十四五”规划也维持此前“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表述。
财政部部长刘昆5月6日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全文5000余字透露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被提及。
这并不是刘昆首次在文章中提及房地产税立法问题。去年12月,刘昆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对房地产税也有同样的表述。
“从今年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看,房地产税没有纳入立法计划,也就说明房地产税年内不可能出台。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不会减小,而且很可能会对区域中心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加大控制力度,切实防止出现房地产过热打乱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布局。”张依群表示。
在4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十四五”要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对此,张依群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刚刚摆脱疫情的困扰开始出现稳定恢复阶段,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后续动能不足,经济转型升级还处于进行中的关键时期,还要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来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和经济增长,加之国际经济还没有完全摆脱疫情冲击,国际格局日益复杂分化对国内经济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短期内出台房地产税的总体环境和条件还不够成熟。

财政部等4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释放出哪些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