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是怎么缴纳增值税的?

2024-05-14

1. 私募基金是怎么缴纳增值税的?

你好,公募基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私募基金需要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3,第二十二条第4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机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
证券会监督指导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台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的相关建议》也明确规定: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增值税。
然而,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财税(2017)56号文件,以及地方税务局以内部意见为由,自2018年1月1号起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缴纳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简易征收增值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纳税人,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风险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据网络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私募基金是怎么缴纳增值税的?

2.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交

根据不同分类交税。
增值税是针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其具体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财政部税政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也明确规定“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金融服务”的分类,私募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主要表现为:
(1)贷款服务
私募基金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换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资于银行委贷、企业债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考虑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贷款服务”可取得的进项税抵扣有限,财税[2017]56号文之“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实质上降低了“贷款服务”增值税税负。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私募基金因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收增值税。
鉴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明确将私募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范畴,私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同样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至于私募基金因买卖外汇、非货物期货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则应当按照财税[2017]56号文计征增值税。
当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间,可能会取得股票分红。由于股票分红不属于保本性收益,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该等股票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

扩展资料注:这里假设增值税附加=应纳税额×12%。实践中各地增值税附加率会有所不同。
(一)契约型私募基金A当期收到基金管理费50万元(无进项税额)。另外当期买卖公司债,买入价1000万元,卖出价1100万元。期间收到公司债利息50万元,另收到所持有国债利息30万元。
【1.管理费】
50万元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1+6%)×6%-0] ×(1+12%)
约3.17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
【2.债券买卖价差】
1100-1000=100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100W÷(1+3%)×3% ×(1+12%)
约3.26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债券利息】
企业债利息50万元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W÷(1+3%)×3% ×(1+12%)
约1.63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当期买卖地方政府债,买入价500万元,卖出价502万元。该有限合伙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债券买卖价差】
502-500=2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本案例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增值税附加税率)
=[20000÷(1+6%)×6%-0] ×(1+12%)
约1267.92元
纳税主体:该有限合伙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

3.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交

根据不同分类交税。
增值税是针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其具体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财政部税政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也明确规定“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金融服务”的分类,私募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主要表现为:
(1)贷款服务
私募基金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换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资于银行委贷、企业债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考虑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贷款服务”可取得的进项税抵扣有限,财税[2017]56号文之“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实质上降低了“贷款服务”增值税税负。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私募基金因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收增值税。
鉴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明确将私募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范畴,私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同样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至于私募基金因买卖外汇、非货物期货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则应当按照财税[2017]56号文计征增值税。
当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间,可能会取得股票分红。由于股票分红不属于保本性收益,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该等股票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

扩展资料注:这里假设增值税附加=应纳税额×12%。实践中各地增值税附加率会有所不同。
(一)契约型私募基金A当期收到基金管理费50万元(无进项税额)。另外当期买卖公司债,买入价1000万元,卖出价1100万元。期间收到公司债利息50万元,另收到所持有国债利息30万元。
【1.管理费】
50万元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1+6%)×6%-0] ×(1+12%)
约3.17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
【2.债券买卖价差】
1100-1000=100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100W÷(1+3%)×3% ×(1+12%)
约3.26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债券利息】
企业债利息50万元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W÷(1+3%)×3% ×(1+12%)
约1.63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当期买卖地方政府债,买入价500万元,卖出价502万元。该有限合伙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债券买卖价差】
502-500=2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本案例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增值税附加税率)
=[20000÷(1+6%)×6%-0] ×(1+12%)
约1267.92元
纳税主体:该有限合伙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交

4.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交

你好,公募基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私募基金需要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36号文件附3,第二十二条第4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机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
证券会监督指导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台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增值税核算估值的相关建议》也明确规定: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增值税。
然而,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财税(2017)56号文件,以及地方税务局以内部意见为由,自2018年1月1号起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缴纳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简易征收增值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纳税人,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风险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据网络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5. 私募基金怎么缴税?

在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一般都是有限合伙形式,所需要缴纳的税务如下:
1、印花税,主要就是在开立账户的过程当中需要去进行缴纳的一个营业税。
2、契税,与投资方在进行签定合同的同时必须要缴纳相应的契税。
3、代扣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这几个税款主要就是由合伙制企业进行缴纳的,当然基金本身是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以上这些就是在进行私募基金过程当中所需要缴纳的一些税务,会根据私募基金去进行计算,比例越大,那么所交的税额就会越高一些。
目前在我国私募基金越来越多,而且这样的形式也变得更加普遍,类型也很多,比如说有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还有企业私募基金以及风险私募基金,这几种基金类型都是不一样的。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这一类的基金主要就是由管理人进行设计策略发起的开放式的私募基金,可以根据目前的市场需求市场发展来做出相应的调整,当然投资者可以按照时间以及比例来进行赎回。这样的投资方式优点,也是比较大的,就是集资比较集中,投资的管理的过程中也是非常简单的,收益比较高。
产业私募基金,主要就是你资产行业为主基金管理者在某个产业或者是某个行业当中发现新的材料或者是有了新的项目,有了新的创意,但是需要有更多的资金才能够完成生产才能够创立产业。所以在这个时候就可以发起产业类型的私募基金。
风险私募基金,顾名思义选择这样的投资方式,风险会比较高一些所选择的一般都是在创业气或者是在成长期的一些中小型企业,大多数都是高科技企业为主,在成长的过程当中能够带来巨大的收益当然也会造成巨大的亏损,因为在未来的发展中,根本就没有人能够了解正在成长当中的企业是否会出现状况。
私募基金怎么缴税?综上看来,私募基金在税务方面涉及到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尽管如此,大家还是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及时纳税,履行自己应尽的纳税义务。对于私募基金投资,在此提醒大家,虽然私募基金的收益相对其它投资来说是比较高的,但是收益与风险并存,一定要做好全面的准备。

私募基金怎么缴税?

6. 私募基金怎么交税

一、私募基金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有哪些?
当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所得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私募股权基金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对于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有《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适用的法律是《合伙企业法》。
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传统的通道型私募基金主要依据各类通道的规定,例如银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规范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而直接私募尚无明确依据。
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因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证券交易或股权交易所得收入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纳税,按照“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计算所得税,税率为25%。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当公司型私募基金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时,可免交所得税。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此外,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有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31号文)、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9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均有相关优惠政策,其中87号文提出;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二、私募基金如何纳税?
在通常情况下大家所参与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有限合伙形式,所需要缴纳的税务如下:印花税,主要就是在开立账户的过程当中需要去进行缴纳的一个营业税。契税,与投资方在进行签定合同的同时必须要缴纳相应的契税。代扣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这几个税款主要就是由合伙制企业进行缴纳的,当然基金本身是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相比通道类私募产品,直接私募有众多优势:不仅可以节省通道费用,也可以引导私募公司走向规范化。不能否认的是,对于直接私募如何纳税的问题却一直处于模糊的状态,并不明朗。目前关于这方面的主流观点分成两派:
非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不是独立工商实体,仅仅投资者的集合体、是一种契约关系。因此,非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在基金层面不用纳税,仅需在投资者层面纳税即可。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运行中有两个层面的法律关系,一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进行投资,二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募资和分配。由于是两个法律行为,故需要分别履行纳税义务。在基金层面,要适用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而在投资者层面,要适用收益取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
但是,如前所述,我们认为,目前通道式的私募产品属于国内契约制私募的雏形,因此,直接私募产品或将参照原通道类的私募产品,在基金产品环节不交税,而由投资者分别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提出的“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通知在表述中均是使用“暂不征收”字眼,意味着我国或认为契约型基金应采纳“实体课税模式”,只是当前为了鼓励契约型基金的发展而暂不征收,这给未来直接私募的税制增添了不确定性。

7. 直接私募如何纳税?

1、相比通道类私募产品,直接私募有众多优势:不仅可以节省通道费用,也可以引导私募公司走向规范化。不能否认的是,对于直接私募如何纳税的问题却一直处于模糊的状态,并不明朗。
2、目前关于这方面的主流观点分成两派:
非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不是独立工商实体,仅仅投资者的集合体、是一种契约关系。因此,非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在基金层面不用纳税,仅需在投资者层面纳税即可。
3、实体课税模式:认为契约制私募运行中有两个层面的法律关系,一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进行投资,二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募资和分配。由于是两个法律行为,故需要分别履行纳税义务。在基金层面,要适用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而在投资者层面,要适用收益取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收制度。但是,如前所述,我们认为,目前通道式的私募产品属于国内契约制私募的雏形,因此,直接私募产品或将参照原通道类的私募产品,在基金产品环节不交税,而由投资者分别纳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提出的“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此通知在表述中均是使用“暂不征收”字眼,意味着我国或认为契约型基金应采纳“实体课税模式”,只是当前为了鼓励契约型基金的发展而暂不征收,这给未来直接私募的税制增添了不确定性。
以上就是有关私募基金缴税问题的相关内容,对于私募基金缴税问题的依据法律规定了很多法条可以适用,私募基金的所得税一般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如何纳税问题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为两派,各自都有可取之处,但是无论如何投资者都是纳税人。

直接私募如何纳税?

8. 私募基金增值税,必须知道的事!

文章微信公众号链接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4ma-25a6V71FPYv6ZeZXgA 
  
 正文:
   伴随着17年6月财税56号文出台,资管产品增值税征收办法基本落地,12月25日财税部门又公布了90号文,再为资管增值税打上两项补丁。18年开始资管产品增值税即将开始征收,在此我们再针对投资者关注的资管增值税各方面话题进行梳理探讨,主要内容如下:
   一、资管增值税的来龙去脉
   (一)财税36号文明确需缴纳增值税的金融服务范畴,与资管行业相关的主要是三种:
   1、贷款/类贷款服务:资金贷出获得利息的,其中取得的全部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其中第三条是对资产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进行缴纳增值税。
   (二)财税56号文对资管产品增值税的进一步明确,主要包括:
   1、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资管产品管理人与资管产品的范围(基本涵盖了目前金融机构的各类型资管产品);
   3、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三)总结如下
   资管增值税是针对资管产品的增值税,以管理人作为纳税人,适用3%税率与简易计税计算方法(普通金融机构一般按6%可抵扣计算),对于资管产品而言,主要是收到的利息收入与金融商品转让带来的价差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哪些资管产品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范围如下
   根据56号文的约定,几乎所有境内金融机构资管产品都需要缴纳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原文明确提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以及财税部门规定的其他产品)。
   (二)下面我们再讨论具体哪些资管产品运营行为会产生增值税
   1、利息收入:对于保本收益属于利息收入,要征收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对于持有资管产品而言,由于大部分资管产品都不承诺保本,因而持有资管产品带来的利息/分红一般是免税的。
   2、金融商品转让方面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从而常见金融投资品种的转让都在增值税缴纳的范畴内。对于转让产生的销售额,计算方式为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目前倾向于认为开放式产品赎回可以不记为金融商品转让。即纳税人申购基金和赎回基金过程中,所有权没有发生变更。
   几类资管产品投资不同标的时可能遇到的增值税情况如下:
                                          
 (三)缴纳时间点
   缴纳义务的确认按照实际付息发生日、转让发生日来确认,机构汇总计算后,按季度缴纳。
   举例来说,如果利息为按年支付,付息日在7月30日。则在没有实际收到利息的季度里没有缴税义务,等到7月30日收到利息时产生缴税义务,9月30日(三季度末)结束后机构汇总该季度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在10月初申报,并在10月20日附近进行缴纳(不同地区对时间点要求略有差异)。
   如何计算:
   利息的销售额=全部利息收入
   转让价差的销售额=卖出价 – 买入价(可正负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含增值税)×征收率/(1+征收率)
   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应纳税额×12%
   三、对市场如何影响?
   (一)资管机构的准备工作
   由于资管增值税是直接将管理人作为纳税人,而非代扣代缴人,这就需要管理人去和投资人(委托人)沟通对于增值税的处理方式。一个比较自然的处理方式是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明确增值税是否可以从产品净值中扣除。尤其是对于通道类产品,资产管理人收取的费率极低,但需要履行缴纳增值税的义务,如果不能从产品净值中扣除的话将给管理人带来较大的损失,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成本重新测算和定价的问题。
   由于问题本质就是双方如何分担的问题,除了直接从产品资产中扣除外,调整管理费率,另行支付都是可以考虑的选项。最常见的就是从产品中进行扣除。
   五、对资管行业的经营分析
   (一)公募基金优势较为明显
   由于公募基金明确可以免去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增值税,是各类型资管产品(不考虑社保账户)中惟一具有“优势”的产品,再叠加公募基金可免所得税的条款,使得公募基金在税收上是优势最为明显的资管品种。
   (二)保本资管产品会产生额外税费
   由于保本资管产品产生的收益会被计做利息,产生另一重增值税,所以保本资管产品是相对不利的(不论最终由投资人或管理人来承担)。当然伴随着未来《资管新规》的正式出台,“打破刚兑”的推进,保本资管产品本身应该也是萎缩的。
   (三)银行理财等零售渠道产品
   资管增值税对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并不会太大,如果按免税资产占比三分之一来估计,那么对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或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影响)应该在8-10bp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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