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2024-05-13

1. p2p网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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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2. p2p网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业务模式风险
目前国内的P2P业务模式主要有纯借贷模式、债权转让模式及收益权转让模式。
1)纯借贷模式:借款人直接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出借人投标。到期借款人按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我国法律允许自然人等普通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并允许出借方到期可以收回本金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表明了借贷关系的合法性。纯借贷模式下涉及的一些法律风险如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表明了目前绝大多数P2P平台采用电子合同的方式是合法的。
2)债权转让模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后,债权人在平台上申请债权转让,并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模式具体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无承诺回购的债权转让(出让人在债权转让成功后,受让人与原债务人形成债务关系,出让人从法律关系中退出),二是债权转让及回购(出让人申请债权转让并承诺回购,出让人没有从法律关系中退出,当原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向受让人还本付息时,需要出让人来回购债权)。
2、非法集资风险
非法集资其实包括了四个罪名,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集资诈骗罪”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P2P面临的最大法律风险就是非法集资,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集资诈骗。
P2P无法绕开“公开宣传”和“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两条,但是可以通过寻求相关部门批准以规避条件,并且做好中介平台定位,不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来规避条件。
集资诈骗,属于欺诈行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较好区分。
话说P2P平台为什么会面临非法集资的风险,这与P2P目前的行业环境有关。
一方面,目前P2P监管细则未出,资金银行存管也未落实。很多平台表面宣称其有第三方支付托管或者有银行存管等,但实质上借贷双方的资金仍然会经手平台账户,聚集起来也就是形成了我们常说的“资金池”。
3、信息安全风险
P2P平台在金融服务的过程中承担的是信息中介的角色,目前P2P平台掌握了借贷双方的个人信息、财产信息以及交易信息。P2P网贷信息安全风险包括以下内容:
借贷隐私风险,P2P网贷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应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客户信息,不得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P2P网贷平台应采取数据交换加密、多重密码保护和容灾备份,加强网站安全以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但是新鲜的事物,高回报的事物总会和高风险相伴,所以p2p网络贷款行业存在一些风险也是无可厚非的。不管怎么说国家已经开始重视p2p行业了,也就是说p2p行业的前景是应该被大家所认可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p2p网贷要有什么法律风险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一、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的分类
金融诈骗罪包括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包括了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运用资金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变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罪的不同之处如下:
金融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的总称。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外汇、有价证券以及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管理的活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涉嫌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1、利用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等民间理财类公司为平台开展非法集资。此类公司仅需工商注册,业务仅限于信息咨询,但很多公司超范围非法经营,公开宣称开展所谓投资理财,向社会公众吸收或变相吸收资金;
2、一些限定业务的机构组织超范围开展非法集资。比如,一些私募股权投资超范围经营涉嫌向公众非法集资;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及一些融资担保公司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或者为非法集资提供担保;一些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入股分红为诱饵吸收农民资金投资异地或放高利贷;
3、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4、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5、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者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集资;
6、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7、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p2p网贷要有什么法律风险

4. p2p网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p2p网贷的法律风险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一、p2p网贷的模式有哪几种
P2P模式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
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网贷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而不是被动等待各自匹配,从而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展。它与国内互联网发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标客户群体息息相关,几乎所有2012年以来成立的网贷平台都是债权转让模式。
因为信用链条的拉长,以及机构与专业放贷人的高度关联性,债权转让的P2P网贷形式受到较多质疑,并被诸多传统P2P机构认为这“并不是P2P,而且出了风险会影响P2P行业”。
网贷P2B模式
P2B平台的特点是个人对机构,具体操作模式是由第三方机构去做风控。平台把第三方机构做好风控的项目或标的在平台上和投资者对接,这样就聪明地化解了平台做风控不专业,风控水平较差的难题。
P2B平台合作的机构,通常有较强的实力,较强的风控能力,较高的风控水平,因此总体上而言,P2B业务模式的风险大大低于P2P业务模式,安全性更值得投资者信赖。
P2B平台,根据所合作的机构的不同,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和担保公司合作的平台;
第二,和小贷公司合作的平台;
第三,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的平台;
第四,和证券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实力较强的持牌正规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
二、p2p网贷的优点和缺点
(一)优点
1、年复合收益高
普通银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等,也一般在10%以下,与网贷产品动辄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没法相比的。
2、操作简单
网贷的一切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无抵押。对借贷双方都是很便利的。
3、开拓思维
网贷促进了实业和金融的互动,也改变了贷款公司的观察视野、思维脉络、信贷文化和发展战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贷局面。
(二)缺点
1、无抵押,高利率,风险高
与传统贷款方式相比,网贷完全是无抵押贷款。并且,央行一再明确:年复合利率超过银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护。也增加了网贷的高风险性(一般是银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2、信用风险
网贷平台固有资本较小,无法承担大额的担保,一旦出现大额贷款问题,很难得到解决。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于行骗的目的进行贷款,而贷款平台创建者有些目的也并不单纯,携款逃的案例屡有发生。
3、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由于网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央行和银监会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网贷。对于网贷,监管层主要是持中性态度,不违规也不认可。但随着网贷的盛行,相信有关措施会及时得到制定和实施。

5. p2p网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法律分析: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p2p网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6. p2p网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 P2P网贷法律风险有哪些

1.遇到一些平台圈钱跑路,集资诈骗.

2.好有很多平台名义上说是有第三方资金托管或者和某银行合作,实质上钱都是要经过平台的手,这就是所谓的资金池.

3.挪用资金池里的钱为自己所用就是自融,自融也是国家所不允许做的.

以上几点都是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建议平台在确立自己的运营模式时一定要把握好自己不能走歪路、邪路。

在挑选平台时,您可以注意以下几点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平台:
1、看注册门槛:
看平台的注册资金,摸清了底细,将没有资本能力的平台拦在门外,才能减少风险。
2、 看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又叫风险备用金、风险保障金,是目前很多平台最常采用的安全保障方式之一。 当平台上的投资项目发生逾期时,由平台从风险保证金账户中取出资金为投资人进行本金或者本息垫付。
3、第三方担保:
平台采用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对平台上的投资项目进行本息或者本金进行保障,是比风险保证金更为安全的保障。
4、 理性看高收益:
一般此类平台的年化收益在8.8-15.8%之间,有些平台利率水平过高时,就必须要提高警惕了。
以上几点仅供参考,您根据您的需求去进行选择,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祝您生活愉快~

P2P网贷法律风险有哪些

8. p2p网贷的风险有哪些?

  1.过量借款人违约风险
  
  最大的一个风险是过量的借款人违约。我们必须明白,这些贷款是否为担保贷款。若它们没有任何抵押物,如房子、车子或其他抵押品,因此借款人没有足够的动力明确以及肯定偿还他们的贷款。目前,大多数借款人会按期付款,也有一部分人不会,我们需要在我们整个投资策略中考虑到这一点。
  
  当人们在P2P借贷中遇到问题,投资经历总体上来看很消极,通常是由于他们没有分散投资,或投资的不够分散造成的。例如,我们假设你有10000元,想在融易理财上投资,你投给了10个借款人,每人1000元。如果有一个人违约,你就损失了整体投资资金的10%,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缺乏多样化投资的账户。另一方面,假设你投资了200个贷款,如果有一个人违约,那么你仅仅损失了0.5%,这很容易恢复。到目前为止,在融易理财上,投资不够分散是人们在P2P借贷中亏钱的最主要、最常见的原因。所以我们需要意识到过量的借款人违约是最大的风险。
  
  2.平台信审不充分和国民因素
  
  P2P借贷中其他风险包括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不够严格,以及状况欠佳的国民环境,比如失业率剧增,这些因素也都会引起过量的借款人违约。实际上,我们确实依赖于这些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这主要意思是平台需要一个一个的核实借款人,然后批准他们登录平台并获得贷款。同样,我们也确实依赖于稳定的国民大环境。
  
  当然,以下假设的事情都是不太可能会发生的事,我们只是想想而已。
  
  我们假设,这些平台有可能一开始就对他们的贷款审核不够充分,一群本不该得到贷款的借款人得到了贷款。然后,猛然之间,我们每个人的投资组合违约率急剧上升。同样,比方说全国的失业率上升到20~25%,这前所未闻,但我猜想这是有可能的。如果这真的发生了,我们在P2P借贷中一定会面临大量的违约。当然这些假设可能性不大。我们一直在关注Lending Club和Prosper近几年的违约率,他们的情况都是越来越好的。
  
  所以,P2P借贷中最大的风险还是投资人不够充分的分散投资。如果我们能给那些刚入门的投资人一些忠告,请记住:将你的投资分散到至少200个贷款中去。目前,这里提到的200这个门槛还有些争议,但我认为200是个很靠谱的数字,有些人会觉得还要分散到更多的里面去,而有些人则认为没必要这么多。例如,Prosper称,自2009年来,他们平台上任何一个分散投资到100个以上贷款的借款人中,没有一个有损失。同时,Lending Club也做了同样的声明,他们认为要分散投资800甚至更多的贷款标。但我认为200是相对合理的。
  
  我们要明白,一个标我们最低可以投25美元,所以投5000美元以上就需要分散到200个标中去以避免P2P借贷中的主要风险,过量借款人违约。因此分散投资,你的账户就会相安无事。
  
  3.平台倒闭风险
  
  即便如此,还有一些其他风险存在,比如平台倒闭。Lending club和Prosper都有备份服务商。也就是说如果LendingClub倒闭,备份服务商还能为投资人按月提供借款人支付的款项。Prosper甚至还创建了一个叫“破产隔离车”的工具,一旦Prosper倒闭,公司的这个部分就会被隔离开,从而无法触碰或安置债务,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可是,这些破产预备措施是否有用从未得到过验证,因为还没有哪家平台倒闭。因此,我们不能够真实了解如果Lending Club或Prosper倒闭的话,将会发生什么。所以我们必须把投网贷的这部分资金控制在我们总资产的10~15%。不过,我觉得Lending Club和Prosper的安全保障是值得信任的。Lending Club实际上自2012年末就开始拥有良好的现金流(意味着他们不再亏损投资人的钱),而Prosper看来2014年也将实现盈利。所以这两家平台倒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我们还是要有这方面的风险意识。
  
  4。银行业整体利率上升风险
  
  同样,利率可能会上升。现在,这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因为这种状况之前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但这状况依然有可能出现,并且我们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 试想国民利率普遍上升,并且储蓄账户也像80年代那样提供5%的利率。那么那些在P2P借贷领域寻求5~6%收益的投资人面对同样能提供5~6%利率的储蓄账户会怎样选择?毕竟储蓄账户受联邦政府担保,而且也绝对不会有损失,除非遇上了国家性质的大灾难以及类似的情况。
  
  因此,我们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如果储蓄账户利率飙升,P2P借贷将如何改变。但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不会有事,因为P2P借贷的平均收益能达到14%,平均净利率就能达到8%,所以如果是这样的话,储蓄账户利率也不太可能升至6~8%。上文中的假设是有可能但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我认为这类资产投资的整体情况调整地非常好。
  
  5.其他未知的风险
  
  最后,我们要清楚在P2P借贷中还存在其他无法预知的情况。目前,政府出台监管法规也许是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当然还可能有比如电子窃听、火灾、水灾、地震、恐怖袭击以及类似情况。但出台新法规相对于其他未知风险来说可能性比较大。这又意味着什么?P2P借贷是新兴事物,所以很有可能,美国政府开始与这一新型经济形式互动,出台一些能改变游戏规则并影响我们整个投资的新规定。所以这是我们要注意的一部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