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增值税申报流程6步

2024-05-15

1. 网上增值税申报流程6步

一、正面回答网上增值税申报流程如下:1、进项税的认证期限;2、销项税的抄税期限;3、网上申报的期限;4、生产企业免抵退报表的报送;5、月度所得税的申报期限;6、年度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二、分析详情增值税网上申报步骤如下:1、操作路径: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增值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在线申报;2、点击增值税在线申报--进入在线申报界面;3、进入发票汇总界面后,系统自动获取当期所有的进销项发票数据,纳税人可在发票汇总页面,核对当期发票数据;4、在选择出口企业类型选项的时候,选择是否为出口企业或者出口企业的类型;5、当期发票数据系统未采集完整,或出于慎考虑希望重新采集发票,可点击发票汇总界面的一键读取按钮,系统将重新采集企业当期的全部发票数据并按不同票种,不同税率进行展示,读取完成之后,点击确定即可。三、增值税怎么算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如下:1、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x3%(增值税征收率);2、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x17%;3、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17%)。

网上增值税申报流程6步

2.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为: 1、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之后,点击申报缴纳。 2、进入缴纳申报界面后,点击增值税适用于本企业类型的申报表,填写申报表。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影响地方收入;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为:
1、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之后,点击申报缴纳。
2、进入缴纳申报界面后,点击增值税适用于本企业类型的申报表,填写申报表。
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
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影响地方收入。
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
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
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4. 增值税网上申报步骤

增值税网上申报步骤:1、插上金税盘,要进入开票系统,系统会自动抄税的;2、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输入密码,登录进去;3、进入申报系统后,点击增值税选项;4、进行进项采集,可以导入也可以自己手工输入都可以;5、进项转出采集,需要自己确认进项税额转出;6、发票采集完后,就要开始填写纳税申报表,一共11张,据实填写;7、填写好后,纳税金额正确后就可以选择申报表发送了;8、申报表发送后,就可以缴纳税款了。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影响地方收入;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5.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一、申报增值税的操作流程  (一)查看税务登记信息,增值税是每个月申报还是每个季度申报;
  (二)收到增值税专票抵扣联后,及时在认证系统中认证
  (三)每月初用税控盘抄税,上报开票信息;
  (四)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如果不懂网报,也可以每月去税务大厅申报,大厅可以申报所有税种);
  (五)申报完成后扣税;
  (六)申报完成后用税控盘进行清卡,防止税控盘被锁;
  (七)至此,增值税报税完成。
二、增值税纳税人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一)必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二)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三、增值税如何计算  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6.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为:
1、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之后,点击申报缴纳。
2、进入缴纳申报界面后,点击增值税适用于本企业类型的申报表,填写申报表。
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
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影响地方收入。
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
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
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7.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是什么?

申报增值税流程 (一)抄报税:纳税人在征期内登录开票软件抄税,并通过网上抄报或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二)纳税申报:纳税人登录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并通过税银联网实时扣缴税款。  (三)清卡或反写:申报成功后,纳税人再次登录税控系统进行清卡或反写。请及时查询截止日期,确认是否成功。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拓展资料增值税征税范围 1、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代他人销售货物,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三、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是什么?

8. 增值税申报操作流程

增值税申报流程: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5、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增值税计税依据增值税计税依据具体如下: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3、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4、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1、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能自开专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取消认证期限:(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3、六种情况增值税发票将被纳入异常凭证管理:(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5)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6)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4、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1)ETC后付费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2)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