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2024-05-13

1.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提取时须提供:
① 去世证明;(火化证也可以)
②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③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去世职工所在单位须加盖公章);
④ 继承人与去世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或受遗赠公证书。(未婚并与继承人的户口不在一起的,支取需要带原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申请领取。职工去世,要领取公积金,如果没有配偶,其他人(子女或父母)领取,一定要强调在领取申请里写明去世职工离婚后未再婚或未婚,有子女的,写明子女一共几人。父母(若无子女)或所有子女都要写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去世职工所在单位在该申请上加盖公章,证明情况属实。
提取额度时限为: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2. 在职人员死亡后公积金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职工死亡后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有两种处理方式:1、由该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凭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和身份证、遗赠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提取(继承、受遗赠)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2、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他们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情况下,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在职职工死亡社保公积金怎么算

在职职工死亡可以领丧葬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摘要】
在职职工死亡社保公积金怎么算【提问】
在职职工死亡可以领丧葬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回答】
在职职工死亡可以领丧葬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回答】
27年的住房公积金可以领多少【提问】
27年的住房公积金可以领多少【提问】
1999年6月才开始正式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你怎么会有27年呢?
贷款买房,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只留一点底数就行,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回答】
奥,底数是多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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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相关部门会跟你说的呢【回答】
OK【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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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回答】
住房公积金职工一个月自己交多少钱【提问】
住房公积金职工一个月自己交多少钱【提问】
住房公积金每月交多少钱,也即缴存比例是多少,目前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不一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所谓缴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就是你应缴公积金的系数,例如你的工资是100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3%,那么你的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3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15%,那么你的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150元。它和你的工资基数和应缴系数都有关系,工资额和系数的增加或减少,应缴公积金的数额都会相应变化。其次,住房公积金是缴费人和用人单位同时缴纳,两者的缴存比例是一样的。根据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回答】

在职职工死亡社保公积金怎么算

4. 在职人员死亡后公积金怎么办理

职工死亡后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有两种处理方式:
1、由该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凭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和身份证、遗赠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提取(继承、受遗赠)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2、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他们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情况下,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在职职工意外死亡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在职职工意外死亡,继承人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将余额全部提取出来。死者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者的公积金余额需要提供以两个方面的材料:一是提取证明材料;二是身份证明材料。也就是职工死亡证明、具有法律效益的继承证明、死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证明等。
二、退休当月可以取公积金吗
退休当月可以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相关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3、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4、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后,家属应该享受哪些待遇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后,家属应该享受哪些待遇

6.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后,还可享受哪些待遇,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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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职员工因病死亡的,家属都享受哪些待遇【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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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您好吖,我在的呢,非常开心由我来回答您的问题的呢

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家属应当享受亲属救济费。和丧葬补助金。
其中丧葬补助金是一次性的待遇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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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进行发放。【回答】
那家属以后每月给生活费吗【提问】
这个生活费指的就是供养亲属抚恤金。【回答】
哦,那就是说月月给的对吗?谢谢【提问】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每个月都发放的。【回答】
哦,那好,太谢谢你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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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后,家属应该享受哪些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 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后,家属应该享受哪些待遇

8.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后,家属应该享受哪些待遇

  具体的地方标准,你还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民政局咨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1、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有规定。
  2、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3、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 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
  1、第二十二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
  2、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第二十四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
  4、第二十五条 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