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台新政支持房企:楼栋完成25%投资额即可申请预售

2024-04-28

1. 无锡出台新政支持房企:楼栋完成25%投资额即可申请预售

无锡市政府12日晚间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政策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对房企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楼栋完成25%投资额即可预售;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等。
《意见》共计17条,旨在支持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保障城乡有序建设。
《意见》提出,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屋中介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引导在锡银行机构保持房地产和建筑施工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
对于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根据《意见》,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可依企业申请,对正常执行资金监管办法的企业批准其可跨一个节点申请提前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资即可(装配式建筑的形象进度要求不变)。
对于已挂牌成交地块,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意见》明确,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与竞得人商议通过邮寄、快递等不接触方式进行,最迟可于无锡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
因疫情影响造成已出让土地延期复工,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无锡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不计违约责任;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期限顺延。不能按照原定时间开复工的建设项目,工期顺延;无法按照原施工周期完工的,应重新合理确定施工周期。
此外,《意见》提出,对租赁房屋属于国有资产的中小企业,免收1至3个月租金;鼓励其它产权人为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租户减免或者缓收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国有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
《意见》还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当为保障我市城乡有序建设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实行备案制项目应“即报即批”。通过“告知承诺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加快手续办理。住建部门应加强复工指导,主动上门服务,支持企业尽快复工。

无锡出台新政支持房企:楼栋完成25%投资额即可申请预售

2. 无锡连夜出台17条政策支持房地产行业 涉预售申请门槛调整等

凤凰网房产快讯 2020年2月12日晚间,无锡市委办公室出台十七条措施政策,支持住建行业共度难关。


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精神,支持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屋中介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至疫情结束,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受疫情影响导致重大损失、亏损严重的长租公寓企业,可申请服务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引导在锡银行机构保持房地产和建筑施工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房地产和建筑施工企业渡过防疫困难期,保障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序投放;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落实无还本续贷,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积金中心)
三、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可依企业申请,对正常执行资金监管办法的企业批准其可跨一个节点申请提前拨付重点监管资金。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使用额度不超过重点入账监管资金的95%。(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资即可(装配式建筑的形象进度要求不变)。每一批次申请销售规模原则上高层商品房不少于2万平方米、多层商品房不少于1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已挂牌成交地块,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与竞得人商议通过邮寄、快递等不接触方式进行,最迟可于我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无法现场交付土地和按期缴纳出让金的,企业可申请延迟交地和延期缴纳出让金,最迟可于我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
六、受疫情影响的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根据属地政府意见予以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在竣工验收前结清;延期缴纳情况应在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财政局备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七、因疫情影响造成已出让土地延期复工,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不计违约责任;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期限顺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
八、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办网上房交会,简化程序,靠前服务,实现“不见面”政务服务,帮助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促成交易。(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
九、对租赁房屋属于国有资产的中小企业,免收1至3个月租金。鼓励其它产权人为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租户减免或者缓收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支持帮助住房租赁企业联盟实施纾困举措,鼓励互联网平台降低或者减免防疫期间的端口使用费。(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照原定时间开复工的建设项目,工期顺延;无法按照原施工周期完工的,应重新合理确定施工周期。(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各建设单位不得以抢工期、按原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或违约扣款等为由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除施工单位故意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外,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增加,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锡建建市〔2020〕4号)执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国有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若前期未按合同支付的,应尽快予以支付;对受疫情影响,资金确实存在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后可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和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各建设主体,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四、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款应根据期中计量结果,按照工程交付时间节点进行支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设主体,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五、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顺利进行,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六、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当为保障我市城乡有序建设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实行备案制项目应“即报即批”。通过“告知承诺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加快手续办理。住建部门应加强复工指导,主动上门服务,支持企业尽快复工。(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相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七、其他有关企业运营成本、金融支持、稳岗就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执行。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印发

3. 无锡:5月、9月发布剩余两批次宅地,将分区域设置最高限价

4月7日,江苏省无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消息称,近日,无锡市召开市区集中供地座谈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储备中心、交易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市房协和21家房企参加了座谈会。
消息称,座谈会围绕全年供地思路、计划安排、地块推介等展开交流,明确今年将继续落实“三稳”要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结合市场去化情况,科学制定年度供应目标,今年预计供应土地不低于300公顷,并且每批次地块注重区域均衡,合理配置热点地块和外围乡镇地块,保证金也会依据地块热度采取差异化设置。
会上还分析了无锡及周边土地市场总体形势,认为无锡紧扣土地供应聚合力、市场调控用准力,推动了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的承办方好地网透露:剩下2批次地块的公告时间,计划为5月、9月,每批次拟出让土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左右;会上,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无锡市将通过分区域设置最高限价引导市场理性竞争,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好地网发文称:无锡市土地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反馈,不断优化政策,建立健全更为全面、科学的集中出让工作机制。
座谈会上,无锡市发布计划第二批公告的部分重点地块,共计11宗,合计933.66亩。
3月29日,无锡市公布首批供地,合计16幅地块,其中纯宅地15幅,1幅为居住、商业用地,共计94.93万平方米,土地出让金起始总价约227.731亿元,将于4月28日以挂牌方式出让。
无锡市对每幅地块均设定最高限价及轮次。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如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将停止网上限时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资格审查和摇号时间另行通知);其余地块进入竞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进入该阶段的每个竞买人都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视为违约。限时竞价至当日17:00时,已启动限时竞价程序的地块于当天完成竞价,其余地块在第二天9:30继续开始下一块地的限时竞价,依次类推。
3月25日,无锡已公布市区2021年度本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52万平方米,其中产权住宅用地309万平方米(商品住宅用地300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宅用地9万平方米),租赁住宅用地32万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3万平方米,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29万平方米),其他住宅用地11万平方米。
无锡自规局表示,无锡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市本级计划供应55万平方米,其中9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宅用地计划和11万平方米其他住宅用地计划为市级统筹,按需供应,不再细分至各区;梁溪区计划供应45万平方米;锡山区计划供应56万平方米;惠山区计划供应56万平方米;滨湖区计划供应45万平方米;新吴区计划供应56万平方米;经开区计划供应39万平方米。
(原题:《无锡:5月、9月发布剩余两批次宅地,将分区域设置最高限价》)

无锡:5月、9月发布剩余两批次宅地,将分区域设置最高限价

4. 无锡:5月、9月发布剩余两批次宅地,将分区域设置最高限价

4月7日,江苏省无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消息称,近日,无锡市召开市区集中供地座谈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储备中心、交易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市房协和21家房企参加了座谈会。
消息称,座谈会围绕全年供地思路、计划安排、地块推介等展开交流,明确今年将继续落实“三稳”要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结合市场去化情况,科学制定年度供应目标,今年预计供应土地不低于300公顷,并且每批次地块注重区域均衡,合理配置热点地块和外围乡镇地块,保证金也会依据地块热度采取差异化设置。
会上还分析了无锡及周边土地市场总体形势,认为无锡紧扣土地供应聚合力、市场调控用准力,推动了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的承办方好地网透露:剩下2批次地块的公告时间,计划为5月、9月,每批次拟出让土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左右;会上,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无锡市将通过分区域设置最高限价引导市场理性竞争,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好地网发文称:无锡市土地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反馈,不断优化政策,建立健全更为全面、科学的集中出让工作机制。
座谈会上,无锡市发布计划第二批公告的部分重点地块,共计11宗,合计933.66亩。
3月29日,无锡市公布首批供地,合计16幅地块,其中纯宅地15幅,1幅为居住、商业用地,共计94.93万平方米,土地出让金起始总价约227.731亿元,将于4月28日以挂牌方式出让。
无锡市对每幅地块均设定最高限价及轮次。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如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将停止网上限时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资格审查和摇号时间另行通知);其余地块进入竞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进入该阶段的每个竞买人都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视为违约。限时竞价至当日17:00时,已启动限时竞价程序的地块于当天完成竞价,其余地块在第二天9:30继续开始下一块地的限时竞价,依次类推。
3月25日,无锡已公布市区2021年度本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52万平方米,其中产权住宅用地309万平方米(商品住宅用地300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宅用地9万平方米),租赁住宅用地32万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3万平方米,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29万平方米),其他住宅用地11万平方米。
无锡自规局表示,无锡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市本级计划供应55万平方米,其中9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宅用地计划和11万平方米其他住宅用地计划为市级统筹,按需供应,不再细分至各区;梁溪区计划供应45万平方米;锡山区计划供应56万平方米;惠山区计划供应56万平方米;滨湖区计划供应45万平方米;新吴区计划供应56万平方米;经开区计划供应39万平方米。

5. 无锡:5月、9月发布剩余两批次宅地 将分区域设置最高限价

4月7日,江苏省无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消息称,近日,无锡市召开市区集中供地座谈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储备中心、交易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市房协和21家房企参加了座谈会。
消息称,座谈会围绕全年供地思路、计划安排、地块推介等展开交流,明确今年将继续落实“三稳”要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结合市场去化情况,科学制定年度供应目标,今年预计供应土地不低于300公顷,并且每批次地块注重区域均衡,合理配置热点地块和外围乡镇地块,保证金也会依据地块热度采取差异化设置。
会上还分析了无锡及周边土地市场总体形势,认为无锡紧扣土地供应聚合力、市场调控用准力,推动了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的承办方好地网透露:剩下2批次地块的公告时间,计划为5月、9月,每批次拟出让土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左右;会上,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无锡市将通过分区域设置最高限价引导市场理性竞争,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好地网发文称:无锡市土地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反馈,不断优化政策,建立健全更为全面、科学的集中出让工作机制。
座谈会上,无锡市发布计划第二批公告的部分重点地块,共计11宗,合计933.66亩。
3月29日,无锡市公布首批供地,合计16幅地块,其中纯宅地15幅,1幅为居住、商业用地,共计94.93万平方米,土地出让金起始总价约227.731亿元,将于4月28日以挂牌方式出让。
无锡市对每幅地块均设定最高限价及轮次。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如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将停止网上限时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资格审查和摇号时间另行通知);其余地块进入竞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进入该阶段的每个竞买人都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视为违约。限时竞价至当日17:00时,已启动限时竞价程序的地块于当天完成竞价,其余地块在第二天9:30继续开始下一块地的限时竞价,依次类推。
3月25日,无锡已公布市区2021年度本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52万平方米,其中产权住宅用地309万平方米(商品住宅用地300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宅用地9万平方米),租赁住宅用地32万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3万平方米,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29万平方米),其他住宅用地11万平方米。
无锡自规局表示,无锡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市本级计划供应55万平方米,其中9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住宅用地计划和11万平方米其他住宅用地计划为市级统筹,按需供应,不再细分至各区;梁溪区计划供应45万平方米;锡山区计划供应56万平方米;惠山区计划供应56万平方米;滨湖区计划供应45万平方米;新吴区计划供应56万平方米;经开区计划供应39万平方米。

无锡:5月、9月发布剩余两批次宅地 将分区域设置最高限价

6. 无锡房产新政策2020

1、已签订认购协议并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上述定金、购房款转账人需是购房人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符合该情形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完成网签备案后,需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以及认购协议、近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到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查验后出具确认书。
2、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在2020年8月30日(不含8月30日)之前的,视为已办理网签备案。

扩展资料:
近年来,无锡城市竞争力、吸引力持续增强,新增人口逐年增多,居民购房需求不断增加。近期土地市场呈现偏热状态,地价上涨较快,房价上涨预期增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工作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研究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五方面针对性措施,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行政等手段,继续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努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二套首付至少六成 无锡发布楼市新政

7. 无锡房产新政策2020

1、已签订认购协议并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上述定金、购房款转账人需是购房人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符合该情形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完成网签备案后,需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以及认购协议、近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到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查验后出具确认书。
2、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在2020年8月30日(不含8月30日)之前的,视为已办理网签备案。

扩展资料:
近年来,无锡城市竞争力、吸引力持续增强,新增人口逐年增多,居民购房需求不断增加。近期土地市场呈现偏热状态,地价上涨较快,房价上涨预期增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工作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研究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五方面针对性措施,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行政等手段,继续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努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二套首付至少六成 无锡发布楼市新政

无锡房产新政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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