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吗

2024-05-16

1. 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吗

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在常见的贷款抵押过程中,股权是不能抵押的,抵押一般需要具体的事物财产,而股份作为虚拟财产可以质押。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一、股权质押的限制有哪些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
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
二、股权已经质押了是否可以转让
股权质押后不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股权是无形资产,价值与公司经营状况有关,不容易估值,风险大。但是资产抵押是有实物,而实物是比较好估值,风险小。如果进行了股权质押之后,可以再进行资产抵押的,但是不可以再进行股权质押或者是股权转让服务。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的登记。
三、股权质押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的流程:
1、首先订立书面的股权质押合同;
2、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申请质押登记,提交质押合同、股权证明等资料;
3、再由登记机关审核;
4、最后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质押是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的,即给债务的履行做担保,债务人(公司)亦或是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暂扣给债权人(银行等),倘若是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或者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是可以享受该股权的优先受偿权的。这里的“股权”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而且也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非上市股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吗

2. 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吗

法律分析: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在常见的贷款抵押过程中,股权是不能抵押的,抵押一般需要具体的事物财产,而股份作为虚拟财产可以质押。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3. 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吗

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法律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出质的权利包括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而股权转让则只需要公司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小额贷款股权可以质押吗

4. 股权质押是个小额贷款吗

股权质押不是贷款,但如果是为出质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股权质押可以视为贷款。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而股权质押贷款指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 小额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有哪些券商做

信宝盈瑞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
同时向广大投资者提供固定收益类产品:
·该类产品主要投资于各类固定收益类工具,包括信托融资类、银行理财、保险、证券等固定收益产品。如:上市公司股权抵押项目、市政建设项目、证券结构化信托产品、房地产信托、中小企业集合债等。
权益类产品:
·该类产品主要投资于权益类证券和工具。主要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券商集合证券理财产品、银行股票类理财产品、
股票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保险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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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股票质押融资风险有多大


7.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

(1)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
(2)政策支持。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影响劣势及风险
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盈利不稳定所带来了股权价值波动性风险,中小企业诚信问题也带来了欺诈风险。除此之外,机制建设不足和产权交易市场滞后导致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难和股权变现难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
(一)证券公司股票质押
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优点
(1)是除国债回购和同业拆借两大券商资金来源外的又一渠道,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间架起一座资金融通的桥梁。
(2)现行模式从控制银行风险的角度出发,除规定了质押率的上限、设定警戒线和平仓线以外,还规定在质押期内出质股票不能自由流动。
2、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缺点
(1)这种质押贷款模式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且被质押的股票缺乏流动性,手续烦琐,不能满足市场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融资要求。
(2)对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机制和拥有专业人才要求较高。
(3)银行需花费大量精力进行风险控制。
(4)忽视了券商希望质押股票能够自由流动的内在要求。
(二)个人股票质押贷款
1、个人股票质押优点。
(1)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模式能够满足市场众多投资者的融资要求,它充分发挥了银行和券商的比较优势。
(2)银行无须新增硬件设施,也不必到证券公司办理出质登记和注销手续、到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现有条件即可满足业务需要。
(3)证券公司在这种模式中与银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型,充分发挥了证券公司的比较优势。
(4)出质人用于质押的股票在平仓线上可自由流动,当股票价格上涨到出质人的心理价位时,能及时出售质押股票,保证了出质人的获利机会。
2、个人股票质押缺点。
该模式比较突出的风险是由于出质人质押的股票虽然可以流通,但是是由证券公司代表银行监督股价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券商不认真履行三方协议,同出质人串通,很容易出现暗箱操作,损害贷方银行的利益。
三、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质押融资
(一)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优点
上市公司股权已经成为了大股东资金融通的一种重要手段,大股东偏好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原因在于:对于大股东来说,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是可用来抵债或质押的优质资产。
(二)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缺点
(1)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剥离上市时,已将优良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了,其盈利能力已经较弱,资产负债率也很高。
(2)大股东法人股质押给市场的信号往往是大股东抑或上市公司的资金链出了问题,会影响投资者预期,导致股价下挫。
(3)大股东的过度杠杆化可能引发市场对大股东不良财务行为的猜测。
(4)控股权的转移会引起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的变动,从而引起上市公司的动荡。
(5)大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降低了公司价值。
(6)使原本基于对公司资信的了解和对公司前景的看好才向公司投资的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
(7)有着股权质押行为的大股东更容易发生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侵占,说明股权质押具有很强的经济后果性。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

8. 普通公司股权质押融资合理吗

法律分析:普通公司股权质押融资合理。权利质权的范围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法律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