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富士康正常辞职多长时间在可以进去

2024-05-13

1. 太原富士康正常辞职多长时间在可以进去

  劳动者在单位离职,那么最短是3天,即在试用期辞职;最长是30天,过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太原富士康正常辞职多长时间在可以进去

2. 如果太原富士康搬走,对太原有什么影响?

要说太原富士康搬走对太原有什么影响,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下有了富士康后其对太原的影响。
  
 太原富士康坐落在小店区坞城南路,占地305公顷,有员工6万左右,2005年税收就达到5000万元。
  
 太原富士康是太原占地面积最大,提供就业岗位最多的企业,也是人员最为密集的企业。它不仅对太原产业调整做出了突出贡献,也盘活了整个小店区。从刚开始的大面积征地,到当地人的就业和6万员工的衣食住行,可以说富士康对太原市的影响很大。
  
 如果富士康从太原搬走,可以说对太原会是一个重大损失,其影响也很大。
  
 (1)太原经济和gdp肯定会受影响
  
 (2)失业人员增多,就业岗位减少。
  
 (3)外来人员减少,对厂周边生活产业也会产生很大打击。
  
 GDP在2~3年内肯定会大幅度缩水,待业人数会增加许多。周边做生意的会关门、一部分小商小贩转战其他城市。因为厂区流动人数大量减少,所以房租下降一大截,即便如此也会空出许多房子。
  
 不过也不必悲观,富士康搬走了还会有别的企业搬进来,释放出的那些人也可能有别的成功!
  
 
  
 “富士康从太原搬走”目前来说是没有可能的,如果真要搬走,太原的出口,gdp,税收,就业都会收到影响。
  
 其次,太原富士康拥有6万多员工,衣、食、住行都在当地,其带动的生活产业也是巨大的。富士康搬走围绕其周边的房东会变少,空置房增多,附近饭馆、超市、商城、理发店等都会有很大影响。
  
 不过我们也不必过度悲观,其周边配套设施已经很成熟齐全,就是富士康搬走肯定会有新的企业搬进来。
  
 
  
  
 
  
  
 
  
 小店的房东少了,太原的南门破了
  
 太原不就是靠富士康吗?其他企业拿不出手

3. 太原富士康也推迟上班了吗?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关于中小学开学,每个地区开学时间不一样,需要咨询当地教育厅及所属学校,例如江西省教育厅下发春季学期2月17日前不得开学。
关于各地假期延长具体实施方案,可随时关注:假期延长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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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太原富士康工人出手慢会被辞退吗?

劳动者会不会被用人单位辞退取决于用人单位本身,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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