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察枪击案的事情经过

2024-05-14

1. 贵州警察枪击案的事情经过

 12日16时37分,多名村民报料称:“坡贡镇派出所所长开枪打死了两个人。”随后,记者驱车赶往事发现场。当晚10时许,记者赶到了坡贡镇,在来到位于该镇政府办公地附近的一处斜坡上,有两人躺倒在地,其中一人卧倒在一电线杆旁,而另外一人则仰躺在不远处。现场,群众对此都在议论纷纷,而警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多名警察正在现场维持秩序。在两具尸体旁,还可以看到两个装满卫生纸等物品的背篓,据村民介绍说,这是两名死者当天赶集时用的。众多家属在旁边烧着煤炭火在“守夜”,守候着受害者,周围弥漫着一股悲伤的氛围。 12日,是坡贡镇赶集的日子。郭永华、郭永志和陈祥荣一起到镇上赶场。下午4点左右,三人准备回家。突然,有人骑着摩托车朝着郭永华撞来。郭永志见此,立即将郭永华拉开。随后,郭永华上前质问对方。之后,双方发生言语冲突。接到报警后,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带着协勤王道胜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当时我正出店门去银行存钱,一出门被现场惊呆了。”目击者刘先生称,出门后,他看到便衣警察张磊左手指着郭永华,右手正在掏手枪,嘴里说出的“跪倒,否则我毙了你!”这句话的声音特别大。随后,对方回了一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这时,协勤王道胜突然拿出电棍将郭永华电击倒地。而张磊拔出手枪,先后朝着天空和地面开了两枪,接着,直接朝着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当场倒地。此时,郭永华的堂弟郭永志上前询问原因,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正中开了一枪,不过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他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跟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这个人还可以医,赶紧送医院。”据现场目击者称,在张磊第二枪响之前,有村民这样大声呼喊。张磊用枪指着上前查看的村民说,“谁敢把他送到医院,我就把谁嘣了。”“两人倒地后,我都被吓得不知所措。”与郭姓两兄弟准备一起回家的村民陈祥荣,也被张磊对准了胸膛。“当他枪抵在自己胸膛后,突然听见一声响,不见反映。”陈说,估计是他枪里没子弹了,否则自己也“一命呜呼”了。多位目击者称,事发后,张磊朝着围观群众挥了挥手,留下“大家都看着的,到时帮我作证。”这句话后离开了现场。“一共开了五枪,其中两枪对着脑袋打,枪枪致命。这种手段究竟有没有必要?”采访中,不少村民这样质疑。 13日上午11点,安顺市政府针对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据其介绍,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坡贡街上有人打架。接警后,该所副所长张磊立即带领协勤王道胜赶到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两名郭姓村民与另两名村民打架,民警依法亮明身份并立即对打架事件进行制止,其间,被当事人暴力袭击,民警鸣枪示警后,对方上前抢夺民警配枪,在此过程中,当事的两名村民被子弹击中死亡。据了解,民警张磊已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检察机关介入开展案件调查,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及善后工作已展开。

贵州警察枪击案的事情经过

2. 1·12贵州警察枪杀村民案的庭审

新落成的汇川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宽敞气派,设置了60个旁听席。2010年9月17日9时整,审判长宣布开庭,昔日开枪的警察张磊被带入庭审现场。在两名法警的看押下,张磊缓缓从侧门进来,他身高约1.7米左右,留着一个光头,T恤衫外面套着件黄色马甲,上面有“遵第一看守所”字样。网上曾流传一张张磊微微发福,身着警服,神采奕奕的照片,而坡贡镇居民对其最大的印象是“脾气火爆,不允许别人说不”。时过境迁,如今张磊消瘦了许多,表情木讷,情绪低落。在旁听席上,张磊的父亲和弟弟坐在第一排。审理过程中,张磊的发言机会并不多,少数几次发言他的声音很轻,欲解释却不知道如何说起。当检方念完起诉书,询问张磊是否听清楚,张磊低着头,喃喃地说:“听清了。”接着,法官询问张磊是否有异议,张磊缓缓抬起头转向辩护律师寻求帮助,半响才回答:“没有。”庭审过程中,张磊的声音始终低沉,审判长几番提醒声音大一点。最后,张磊带着哭腔说,“我对两名死者家属表示道歉,我确实没有杀人的意思。”庭审进行到民事部分时,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张磊和被害人家属均表示愿意。当被害人家属表示,愿意将赔偿金总额降低到83万元。审判长询问张磊如何考虑赔偿问题,张磊又望了望代理律师,最后表示:“我还没考虑好。”经过3个小时的审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张磊被法警带走,与两名亲人近在咫尺,却仍旧一言不发。对于张磊在庭审上的恐怯表现,弟弟张旭解释说,“一切来得太快,他心里想不通,压力很大。”2010年9月17日,张磊的家人早早便出现在法院门口,不过晨报记者并未见到张磊的妻子和他5岁的孩子。张磊的父母抹着眼泪,希望能见儿子一面,然而法院仅给了2张旁听证,张旭交涉了一番仍得到强硬的答复。尽管2010年9月17日是警察开枪案公审,但数位手持旁听证的记者被拒绝旁听。对此,贵州省高院审判专业委员会委员朱久炼出面回应,记者手持的旁听证,法院不认可,所以记者不能进庭。自从张磊被羁押后,母亲王以琼便再未见过张磊。2010年9月17日,尽管王以琼非常渴望能和儿子见一面,但最终还是决定让张旭和父亲两人进行旁听。张磊案发后成为被告,家里人已经承担了数万元律师费。张旭说,案发后,安顺方面仅有一次派有关领导慰问了张磊家属,而且只安排家属和张磊见过一面。张旭回忆说,在哥哥被刑拘后,他去探望时,发现张磊比刑拘前瘦了一圈,眼神有些呆滞,表情也很木讷,完全像变了一个人。短短十分钟的见面,张磊不停地叹气,认为自己开枪是警察的职务行为,而现在却变成了阶下囚。张旭回忆说,张磊摇摇头,说“不值得。”按照张旭的理解,张磊对工作非常投入,如今后悔当初太拼命,到头来却只有他一个人承担开枪的后果。在王以琼眼中,张磊是一个对父母孝顺,工作积极的人。王以琼随身带着张磊从小到大的荣誉证明,并举例张磊破获的村民偷盗水牛事件还被当地电视台报道过,“张磊做事很较真,我们都劝他要安全第一。”

3. 1·12贵州警察枪杀村民案的介绍

2010年1月12日,贵州安顺关岭自治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理一起村民纠纷时掏枪并连开5枪,导致村民郭永华、郭永志兄弟俩死亡。事后,当地政府对张磊开枪原因解释是村民上前抢枪,张磊开枪属于正当防卫。不过,在庭审中,公安部的鉴定推翻了贵州公安厅关于“村民抢枪”证据的认定,遵义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张磊进行起诉,认为其防卫过当。

1·12贵州警察枪杀村民案的介绍

4. 1·12贵州警察枪杀村民案的焦点

今年1月12日下午,坡贡镇郭永志、郭永华兄弟与代寸忠、代鹏良父子在镇上发生冲突,张磊处置过程中与郭永志、郭永华兄弟发生冲突,继而张磊拔枪鸣警,随后向两人开枪,导致两人死亡。事发后,安顺方面对张磊开枪行为解释为“村民欲抢枪,从而开枪防卫”。原告代理律师徐建国向晨报记者介绍,如果认定村民存在抢枪行为,张磊开枪便属于正当防卫,甚至可能免除刑事责任。在庭审中,张磊代理律师公布一份贵州省公安厅出具的鉴定,认为通过提取张磊使用过枪管的擦拭物,能检出郭永志的DNA,相似度超过99%。不过,公诉方出示了一份与贵州省公安厅迥异的鉴定,这份由公安部出具的鉴定表明,无法证明擦拭物能检出郭永志的DNA,推翻了“村民抢枪”的说法。案发后,公安机关采集12份证人证言,其中10份提及死者郭永志、郭永华对张磊有推拉行为。对此,原被告代理律师围绕张磊开枪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展开了激烈交锋。张磊的代理律师认为,从当时情形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来看,张磊的拔枪等行为是合理的。张磊先朝天开两枪,两名被害人并未停止攻击行为,随后第三枪朝下开,击中郭永华的腿部,而郭氏兄弟依然没有停手。“当天赶集人员众多,一旦枪被抢走,后果不堪设想”。张磊的代理律师还特别强调,两名被害人当时是严重醉酒状态。对此,原告代理律师反而认为,两名死者当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根本无力伤及张磊和群众安全。起诉书还认为张磊有自首情节。起诉书称,案发后,张磊用手机分别向关岭自治县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蔡家禹和坡贡镇镇长吴晰报告了他处警过程中开枪致人死亡的情况,并等候处理,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应认定为自首。原告代理律师徐建国对于张磊打电话属自首予以质疑,认为身份特殊的张磊在案发后向有关负责人电话通报,这只能是一个工作行为及状态的汇报,不具有真正投案自首的行为。起诉书也证实,直至2月10日,张磊才被遵义市公安局刑拘,12天后被批捕。期间,从1月案发到刑拘已经过去整整2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