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徽商会的商会第三届领导成员名单

2024-05-13

1. 湖北省安徽商会的商会第三届领导成员名单

  会 长:李家俊 湖北百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会长:马占军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总经理叶 青 安徽青园集团董事长方兴余 湖北博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冬青 武汉鑫海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志菁 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务副会长:胡余友 湖北徽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金苗 湖北新徽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玉霞 湖北阳光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谭 垒 武汉万吨冷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叶 青 浠水万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殷祥云 金桂湖生态环境开发公司董事长江 海 武阳光凯迪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胡为胜 武汉华星鸿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姚 邹 湖北地大金石工具有限公司董事长余维初 荆州市现代石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顾明龙 荆州华天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友 湖北文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子峰 湖北荆楚徽商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隋益松 武汉百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叶冬青 武汉鑫海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纪青松 武汉市汉口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秀梅 武汉市隆昌皇冠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承豹 湖北博士来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桂东寒 武汉飘一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建忠 三福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华中大区总经理王志菁 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治坤 湖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副会长:毛龙盘 武汉盘达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成发 武汉华成纺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倪代军 武汉汽车改装厂董事长顾友山 安徽迎驾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总经理汪鹏翔 宜昌天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仕进 武汉帕欧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满生 武汉市通宏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包 谦 武汉华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朱仕香 武汉大时代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汪 斌 武汉和府润祥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严治国 武汉吉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明 湖北神农本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复卉 古井集团--亳州古井销售有限公司中南市场运营总监丰旺杰 武汉弘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童国朝 武汉溢美同兴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倪荣河 武汉海之最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微玲 湖北省东方和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彪 武汉高特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石泽峰 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张子年 湖北辉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鲁元道 武汉翰缘名茶有限公司 监事会成员名单监事会主 任 吕守政 湖北省电力勘探设计院副院长副主任 王建瑞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天云 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秘书处成员名单范德明 湖北省安徽商会秘书长李 莉 湖北省安徽商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汤 亮 湖北省安徽商会党办张小川 湖北省安徽商会办公室

湖北省安徽商会的商会第三届领导成员名单

2. 湖北省安徽商会的商会风采

鄂皖两省山水相依,人文相亲。湖北九省通衢,中部中心,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成为徽商投资兴业的宝地。早在明清时期,徽商就云集湖北,为湖北的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古老的汉口新安码头,汉正街新安街,都凝聚着徽商的聪明和智慧。大中华酒楼,叶开泰药业(现武汉健民)、汪玉霞月饼等享誉市场百年的中华老字号品牌,都是徽商在湖北的杰作。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部崛起的步伐,新一代徽商在湖北展现了新的风采。武汉徽商科技园、凯迪电力、东湖高新、万吨冷储、泓锦旭隆高分子、苏宁湖北家电连锁市场、雨润湖北食品基地、襄阳徽商光彩工业园、襄阳徽商光彩大市场、浠水青园国际农机大市场、咸宁金桂湖国际会议度假中心等在鄂处于行业领军地位的徽商企业核心项目,为湖北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做出了新的贡献。湖北省安徽商会是由皖籍在鄂商人、企业家自愿组成、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皖鄂两省政府经济、文化、技术交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商会成立于2006年1月8日,主管单位是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商会团结和带领在鄂徽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间组织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践行“服务徽商、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宗旨,弘扬徽商精神,发挥徽商优势,整合徽商资源,壮大徽商实力,打造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商会,商会的凝聚力、影响力、感召力显著提升,赢得在鄂徽商、鄂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商会先后被湖北省人民政府评为“经济技术协作先进单位”和“促进经济协作创业兴鄂先进商会”;被湖北省民政厅评定为5A(AAAAA)级社会组织;被武汉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商会;被国际徽商精英(芜湖)年会授予“先进徽商商会”称号。会长李家俊被湖北省人民政府评为 “创业兴鄂突出贡献企业家”,秘书长范德明被武汉市人民政府评为商会工作先进个人,有20多位徽商先后被湖北省和武汉市政府评为年度经济风云人物、杰出创业领军人物和优秀企业家,有15位徽商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展示了新徽商的良好社会形象。

3. 湖北省安徽商会的湖北省安徽商会领导成员名单

一、名誉会长王鹤龄 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郑少三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坚卫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周晓山 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原副院长、少将万山虎 解放军空军雷达学院原副院长、少将夏菊花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杂技家协会主席二、荣誉会长陈义龙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程 军 武汉中百连锁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张 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

湖北省安徽商会的湖北省安徽商会领导成员名单

4. 湖南省湖北商会的商会信息

湖南省湖北商会 于2009年11月6日启动筹备工作,通过几个月的前期准备,经湖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省民政厅分别于2010年3月24日、4月7日审核同意,正式展开筹备湖南省湖北商会的工作。经过6个来月的精心策划与实施,于2010年9月1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蓉园宾馆8号楼召开湖南省湖北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商会正式成立。本会是由湖北籍在湖南依法注册登记的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中介服务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目前,在湘鄂籍从业人员约30多万人,组建商会是众多在湘鄂籍企业、在湘鄂籍人士的共同心愿和热切期待。湖南省湖北商会已经吸纳企业会员100多家,会员涉及建筑工程、水泥、电力、房地产、环保、物流、电子、通信、贸易、化工、文化传媒、酒店等30多个行业。其中包括国泽投资、武汉凯迪、华新水泥、中建三局路桥、湖南绝味等一大批民营企业和国企、中外合资的行业龙头企业。湖南省湖北商会的成立,标志着在湘鄂籍企业家有了一个创业发展的良好平台,必将为推进湖南、湖北两省经济、技术、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发挥积极作用,成为促进湘鄂联手、中部崛起战略的金桥。湖南省湖北商会的宗旨是: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诚信为本,服务至上,反映在湘鄂商企业的合法诉求,维护鄂商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鄂商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鄂商企业与湖南省及外省、市、区和国际组织的经济技术联系与合作,促进湘鄂两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湖南省湖北商会的主要职能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提倡爱国爱会、敬业务实、诚信守法,促进会员企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鼓励、引导会员积极参政议政;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会员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开展工商专业培训,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加强与国内乃至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界人士、知名企业的联系;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办好本商会兴办的服务事业;组织会员参加省工商联开展的各项活动;承办湖南省委、省政府及湖南省工商联委托事项。

5. 湖北省安徽商会的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湖北省安徽商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 Anhui Chamber of Commerce in Hubei,缩写:ACCH。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安徽省的投资经营者在湖北省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本会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有活动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其宗旨是:“服务会员、服务徽商、服务政府”;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安徽在鄂的人才优势、经济优势、地缘优势,促进皖鄂两省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和壮大会员企业,为皖鄂两省在中部地区的率先崛起作出积极的贡献;本会是皖鄂两省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安徽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94号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会员依法经营;(二)沟通企业与政府的联系,反映会员的愿望和合理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三)搜集、整理、传递有关经济、政策信息,促进会员之间、有关经济组织或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四)协助政府或企业开展商贸展销和招商引资活动;(五)组织会员开展互访、交流、考察、培训等活动;(六)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七)承担行业自律职能,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八)动员和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的新徽商形象;(九)开展古徽商文化研究,提升新徽商品牌效应;(十)承担皖鄂两省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第八条 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愿望;(三)是安徽省的投资者在湖北省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对本会会费收支情况提出质询的权力。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标准缴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第十二条 本会会费标准:(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二)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三)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四)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五)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元。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过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将以书面形式取消该会员资格。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五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订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七条 本会每三年召开换届大会。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审查并经湖北省民政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八条 本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经五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提议的,可以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数的三分之一。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会员的吸收、除名及奖罚;(五)决定申请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理事会的,可以临时召开理事会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的第一、四、五、六、七、八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召开常务理事会的,应当召开常务理事会。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副会长人数不超过常务理事的1/3),秘书长一人。会长、副会长从理事或常务理事中经民主选举产生。秘书长为专职人员,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通过。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 、副会长由优秀企业家担任。本会的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善于团结协作,热心公益事业,社会信用良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热爱本会工作,有奉献精神;(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审查并经湖北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四)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分管专项工作。第三十一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通过;(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六)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并分管专项工作。第三十二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人选从本会会员中推荐,也可以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1人。监事会的正副主任任期和需具备的条件与正副会长、秘书长相同。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本会的业务活动及财务管理。如发现问题,经主管单位同意,有权对本会的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二)列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监事的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监事不得兼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及常务理事,不得与上述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社会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四条 本会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与会员承受能力制定会费标准。本会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获得2/3以上的会员代表通过后生效。本会会费标准通过后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级财政部门及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备案。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七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会收支情况每年向全体会员公开,会员认为本会违法收费或违法开支的,可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第三十九条 本会换届时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湖北省民政厅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四十条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要会议,应提前5日向湖北省民政厅报告。本会召开大型报告会、研讨会、承接研究课题和调查课题、接受捐赠、举办展览会、展销会等,应在事前经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本会开展涉及重大政治、经济、理论等方面跨组织、跨领域的活动,以及组织涉外研讨会、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组织交流交往,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本会开展评比达标(排序、授牌)表彰、比赛活动,应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或由理事会决定。本会与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会员单位派驻本会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解决,不得低于在原单位工作时的标准。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审查同意,并报湖北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会终止前,须在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和登记管理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七条 本会经湖北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八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和湖北省民政厅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2009年 9月20日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湖北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湖北省安徽商会的商会章程

6. 湖南省湖北商会的组织机构

一、会长工作职责本会会长每届任期3 年,会长最多可以连任2 届。1、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由常务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湖南省工商联审查和省民政局批准同意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2、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①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等;②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落实情况;③提名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呈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④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二、副会长工作职责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有关会务事宜。结合商会实际工作需要和副会长个人的行业领域,本着“个人自愿、服务商会“的原则,副会长分管宣传、财务、维权、信息、国际对接、国际旅游、商贸、公益事业、房地产开发、会员拓展、党组织建设、招商引资、融资管理等。三、理事会工作职责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可以连任。理事会依湖北商会章程有十二项职权:(一)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四) 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 决定会员的除名;(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 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 推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顾问和聘任法律顾问;(十一) 聘请顾问团成员;(十二)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四、 常务理事会工作职责本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下列职权:(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六)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八)推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顾问和聘任法律顾问;(九)聘请顾问团成员;五、监事会工作职责1、监督常务理事以上领导成员的工作,对严重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提请理事会讨论和予以罢免。2、监督本会的财务管理,依据商会财务管理规定,每半年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查,如发现问题,经主管单位同意,有权对本会的开支进行内部审计。对商会组织开展的慈善公益捐款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3、监督本会重大项目的决策与运作过程,维护商会重大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原则。4、引导会员企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同时协助会员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向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六、秘书长工作职责1、理事会闭会期间,在会长和常务副会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会长和常务副会长负责;2、负责组织有关制度、规定、会议决议、文件、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工作;3、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协调商会下设部门的有关工作;4、负责与主管本届商会的上级领导机关的联谊工作;5、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安排和有关接待工作;6、负责秘书与联络部和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奖惩工作;7、提请聘任本会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常务会议通过;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8、处理其他日常事务;七、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商会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经秘书与联络部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并协调各部门实施。2、负责做好商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安排,负责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3、负责商会上报、下发文件的起草、打印、复印和发出等工作。4、负责商会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工作。5、负责商会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思想、业务素质。6、做好对外联系、来宾接待、提供咨询等其他工作。7、负责各部门工作档案归档工作。8、负责协调上级各单位关系、联系各会员单位、处理商会日常事务。9、负责年度工作总结和其它重要工作总结的撰写。10、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树立商会新形象。八、财务部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南省有关的财经法规。2、认真执行湖南省湖北商会财务管理制度。3、负责制定商会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方案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和审核。4、责商会经费收入工作,督促各会员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会费。5、照商会的预算,负责各部门日常开支报销业务,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6、负责发放工资及办理相关业务单位的结算。7、坚持每月与银行核对账簿,保证商会存款、现金、支票的安全。8、完成商会总账、收入明细账、费用明细账、往来帐、现金、银行日记账等账簿记录工作,做到日清月结。9、定期向商会领导、常务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10、完成商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九、 秘书与联络部工作职责 秘书与联络部是商会的综合协调部门,是商会常务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协调商会会员代表大会、全体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决策的贯彻实施;落实和督办会长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各工作机构、专委会的工作;2、具体筹办商会会员代表大会、全体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负责拟制商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内外协调工作,搞好各种服务接待工作;4、负责商会的财务和物质管理,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督促各工作机构、专委会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方案;5、负责文档的收发、传阅、归档工作,规范办文程序,严格文件、印章的管理,防止失、泄密;6、完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会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十、维权与培训部工作职责维权与培训部是商会法律、会计师事务等服务保障部门,是广大会员合法权益的维护机构,在商会会长、分管副会长直接领导下,在秘书处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各相关政策的宣传与教育,开展各种培训,增强广大会员的法律意识;2、负责法律维权和会计师事务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3、组织对商会的法规性文稿的审查把关,参与商会对外交往中涉法问题的研究、处理;4、接受会员的投诉、并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5、负责对会员履行义务,遵守会员守则情况的督查,依据《章程》和《守则》对违纪、违规会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6、完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一、资源开发服务部工作职责资源开发服务部是商会为会员经济发展服务的工作部门,也是商会会产发展的职能机构,在商会会长和分管副会长的直接领导下,在秘书处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会员学习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研讨党和政府的现行政策与经济发展态势,指导会员发展经济;2、组织会员参加各类经贸活动和专业讲座,考察学习;举办相关的交流、展示活动,扩大会员与外界的横向联系,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3、负责商会自身经济发展的规划与实施;4、积极为会员发展经济,特别是弱势会员的发展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5、加强与各地经济部门,特别是经济主管部门的联系,为商会和广大会员的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6、完成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会领导交办的工作。十二、网站建设与会刊编辑部工作职责1、为了进一步加强商会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商会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商会对外知名度,提升商会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2、商会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商会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3、商会网络工程部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4、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5、技术支持、新闻中心、客户服务、论坛等栏目每季度变化一次,应具备时效特色;6、产品简介、成功案例等栏目根据产品和客户情况半月报审修改,页面应适应产品特色和客户特点;7、标题新闻、浮动广告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形式;8、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商会秘书长审核、呈商会会长审批后执行。9、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⑴ 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商会考察活动、商会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办公室提供;⑵ 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市场部提供;⑶ 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信息由软件开发部和影像开发部提供;⑷ 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系统工程部提供;⑸ 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等信息由服务支持部提供;⑹ 软件测试、标准规范等信息由测试中心提供;11、 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⑴一般信息,如商会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商会董事长审批,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⑵商会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商会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办公室及时整理后报董事长审批,交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11、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12、网站密码由商会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13、网站管理员发现商会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网络工程部报告,由网络工程部处理。14、任何人不得在商会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商会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15、任何人不得利用商会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16、任何人不得利用商会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商会规定、影响商会形象、泄露商会机密的信息。17、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4—16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18、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商会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十三、工作人员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同时要引导会员单位守法经营,诚信为本,自觉打造“信誉鄂商”品牌。2、遵守商会的规章制度,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维护商会形象,敢于阻止损害商会利益和形象的言行。3、遵守商会纪律,遵守商会工作秩序,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按时上下班。4、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做一专多能、德才兼备,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5、热情接待所有来宾,认真听取和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对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6、做好电话和会员、来宾的来访记录,接待要文明、礼貌、热情,用高尚的言行感染人。7、密切与会员单位联系,想他们所想,帮他们所需,真心诚意为会员工作,使商会真正成为会员之家。8、严禁向会员单位索要财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做事。9、讲团结、顾大局,敢于负责不争权,注重团结讲原则,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10、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勇于创新,勇于拼搏,超越自我,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7. 安徽省广东商会的介绍

安徽省广东商会是经安徽省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安徽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省级社会团体,主要是由在安徽省的广东籍工商界人士和广东在安徽投资的企业组成。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王鹤龄担任高级领导顾问;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副主席兼行政总裁曾智明担任名誉会长;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冼燃担任荣誉会长;安徽省政协委员、信地集团董事长吴图平担任会长。

安徽省广东商会的介绍

8. 河北安徽商会的商会简介

何伟会长简介:河北卓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河北威信尚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省安徽商会会长河北省安徽商会简介:目前,河北省安徽商会是河北省规模较大,设施完善,地理位置最为优越的省级商会。商会将一如既往,秉承“提升徽商形象,维护徽商权益,整合多方资源,谋求更大发展”的战略积极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法律咨询,管理咨询,政企沟通和商务合作等方面的服务,较好的发挥商会的作用。  河北省安徽商会将严格依照商会章程,以热情、务实、勤奋、高效、求精、创新的态度,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真正把商会办成“徽商之家,乡友之家”,为河北和安徽的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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