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食品行业的相关政策 具体

2024-05-12

1. 国家对食品行业的相关政策 具体

食品行业涉及的有关产业政策
 
 
1
、国家经贸委
1999
年
8
月发布了《工商投资领域制造
止重复建设目录》
(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
委员会令第
14
号)
,其中规定:自
1999
年
9
月
1
日起,不
许“新建制糖生产线”
、
“新建味精生产线”和“浓缩苹果汁
生产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受理食
品企业申请糖、味精、浓缩苹果汁饮料生产许可证时,要认
真查看食品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凡是
1999
年
9
月
1
日后
新建企业,应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批准证明,否则不
予受理。
 
 
2
、
2002
年
6
月,国家经贸委公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
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
(第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
济贸易委员会令第
32
号)
,
规定淘汰每分钟生产能力小于
100
瓶的碳酸饮料生产线。因此,拥有每分钟小于
100
瓶的碳酸
饮料生产线的企业,不得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3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5
年本)
》
(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0
号)
,不再受理
2005
年
12
月
2
日后新建超薄型(厚度低于
0.015
毫米)塑
料袋生产线的企业申请。
 
4
、
根据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第
14
号令
《工商投资领域制
止重复建设目录
(第一批)
》
的精神,
 1999
年
9
月
1
日以后,
不得新建白酒生产企业。
 
 
5
、根据《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公告
2008
年第
26
号)文件精神,从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在受理新建或改(扩)建的乳制品加工企业申请食品
生产许可证时,申请材料中须附上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
门核准文件。未经核准的,不再予以受理。督促已获生产许
可证的乳制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
件》要求的期限进行整改,对逾期仍达不到条件的企业,要
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对食品行业的相关政策 具体

2. 国家关于食品行业的政策

法律分析:行业监管部门为加强食品安全及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陆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行业政策。政策和法规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提高食品行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避免劣质产品扰乱市场秩序,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3. 国家关于食品行业的政策

法律分析:行业监管部门为加强食品安全及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陆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行业政策。政策和法规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提高食品行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避免劣质产品扰乱市场秩序,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国家关于食品行业的政策

4. 国家对食品行业的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税扶持(一)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杠杆作用,加快推进相关产业基金项目化、实体化运作,重点支持脐橙、油茶、茶叶、刺葡萄等深加工,促进全市食品产业的发展。(二)支持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纳税首次突破5000万元、1个亿的食品企业,市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食品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食品企业入规,对新增的规上企业由市、县财政分别给予4万、5万元奖励。支持食品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主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5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再对每户各奖励2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上市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5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再对每户各奖励1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奖励每户120万元,县级财政给予配套奖励。(三)支持食品企业科技创新。采取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等方式,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摘要】
国家对食品行业的扶持政策【提问】
一、加大财税扶持(一)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杠杆作用,加快推进相关产业基金项目化、实体化运作,重点支持脐橙、油茶、茶叶、刺葡萄等深加工,促进全市食品产业的发展。(二)支持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纳税首次突破5000万元、1个亿的食品企业,市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食品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食品企业入规,对新增的规上企业由市、县财政分别给予4万、5万元奖励。支持食品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主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5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再对每户各奖励2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上市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5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再对每户各奖励1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奖励每户120万元,县级财政给予配套奖励。(三)支持食品企业科技创新。采取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等方式,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回答】

5. 国家对食品行业的扶持政策

1.创立现代食品产业发展基金。主导产业基金下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现代食品产业发展子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重点投资现代食品产业化项目。2.实施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首次超过3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的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对在石家庄市现代食品产业园区(藁城或栾城片区)新建规模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以产业扶持资金方式连续给予五年奖励,前三年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后两年按主营收入的0.5%。3.鼓励食品企业加大项目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购置额(包括洁净车间建设费用),市级财政给予15%的补贴。在现代食品产业园区(藁城或栾城片区)新建食品工业项目,在享受市补贴的基础上,区再给予15%补贴。对引进总投资1亿元项目的机构或个人,按核定到位资金给予3%。奖励。4.降低食品企业融资成本。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0%以上、税收基数200万元以上且增幅20%以上的食品工业企业,当年内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款给予50%贴息补助,单企业最高100万元。5.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将支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两大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中对“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扩大到现代食品产业。拓展资料:中国食品行业发展前景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食品行业多以鱼肉制品、禽肉制品以及大豆、蔬菜等农副产品为原材料,同时覆盖机械制造、包装运输、批发零售、服务等行业,涉及到的产业链内容较广,在产业链中的地位较高。2、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持续稳定提高。通常情况下,食品的消费与居民的收入水平息息相关,收入水平越高,相关的消费开支也越大。3、行业进一步规范发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国家对食品行业的扶持政策

6. 国家对食品行业的扶持政策

1.创立现代食品产业发展基金。主导产业基金下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现代食品产业发展子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重点投资现代食品产业化项目。2.实施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首次超过3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的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对在石家庄市现代食品产业园区(藁城或栾城片区)新建规模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以产业扶持资金方式连续给予五年奖励,前三年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后两年按主营收入的0.5%。3.鼓励食品企业加大项目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购置额(包括洁净车间建设费用),市级财政给予15%的补贴。在现代食品产业园区(藁城或栾城片区)新建食品工业项目,在享受市补贴的基础上,区再给予15%补贴。对引进总投资1亿元项目的机构或个人,按核定到位资金给予3%。奖励。4.降低食品企业融资成本。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0%以上、税收基数200万元以上且增幅20%以上的食品工业企业,当年内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款给予50%贴息补助,单企业最高100万元。5.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将支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两大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中对“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扩大到现代食品产业。中国食品行业发展前景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食品行业多以鱼肉制品、禽肉制品以及大豆、蔬菜等农副产品为原材料,同时覆盖机械制造、包装运输、批发零售、服务等行业,涉及到的产业链内容较广,在产业链中的地位较高。2、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持续稳定提高。通常情况下,食品的消费与居民的收入水平息息相关,收入水平越高,相关的消费开支也越大。3、行业进一步规范发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

7. 国家对食品行业的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税扶持(一)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杠杆作用,加快推进相关产业基金项目化、实体化运作,重点支持脐橙、油茶、茶叶、刺葡萄等深加工,促进全市食品产业的发展。(二)支持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纳税首次突破5000万元、1个亿的食品企业,市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食品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食品企业入规,对新增的规上企业由市、县财政分别给予4万、5万元奖励。支持食品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主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5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再对每户各奖励2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上市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5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再对每户各奖励1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奖励每户120万元,县级财政给予配套奖励。(三)支持食品企业科技创新。采取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等方式,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摘要】
国家对食品行业的扶持政策【提问】
一、加大财税扶持(一)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杠杆作用,加快推进相关产业基金项目化、实体化运作,重点支持脐橙、油茶、茶叶、刺葡萄等深加工,促进全市食品产业的发展。(二)支持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纳税首次突破5000万元、1个亿的食品企业,市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食品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食品企业入规,对新增的规上企业由市、县财政分别给予4万、5万元奖励。支持食品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主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5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再对每户各奖励2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上市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5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再对每户各奖励1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在省财政给予每户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奖励每户120万元,县级财政给予配套奖励。(三)支持食品企业科技创新。采取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等方式,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回答】

国家对食品行业的扶持政策

8. 今年食品行业有什么新政策

  2016年食品行业将有一些新政策出台,参考《2016-2021年中国食品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
  1.包装饮用水新国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包装饮用水新国标)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准发布并实施,标准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保健品名称不得提功能
  今年5月起,保健食品名称不得表述产品功能。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为保护公众健康,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中提出,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已注册的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申请人应当于今年1月1日前申请变更。自今年5月1日起,不得再生产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
  3.进出口关税调整
  近年来,国际间的贸易往来逐渐频繁,有关进出口食品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得不去关注。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我国进出口关税,将适度扩大日用消费品降税范围,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以往进口关税税率相对较高、进口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包括婴儿奶粉。其中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特殊婴幼儿奶粉的进口税率由20%大幅降至5%,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配方奶粉也由15%降至了5%。另外,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业税率降低,由15%降至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