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公司注册经营范围

2024-04-27

1. 文化旅游公司注册经营范围

文化旅游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包括:1、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2、旅游宣传促销策划;3、旅游商品开发销售;4、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5、景区游览服务、文化传播、园林绿化等等。文化旅游的商业模式有哪些1、门票模式,这是文化旅游最基础、最原始的商业模式;2、综合收益模式,这种模式摆脱了单一的门票经济,而是强调餐饮、购物和住宿等多种收益形式。3、产业联动商业模式,这种模式就是以文化旅游为平台,利用这个平台资源开发相关的产业,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4、产业和资本运作相融合的商业模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文化旅游公司注册经营范围

2. 文化旅游公司注册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文化旅游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就直接按照您公司实际经营的范围写就可以了。通常情况下文化旅游业经营范围大致如下: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文化传播、园林绿化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第二款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3. 文化旅游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一、文化旅游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包括哪些1、文化旅游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包括:(1)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2)旅游宣传促销策划;(3)旅游商品开发销售;(4)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5)景区游览服务、文化传播、园林绿化等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二、文化旅游的商业模式有哪些1、门票模式,这是文化旅游最基础、最原始的商业模式;2、综合收益模式,这种模式摆脱了单一的门票经济,而是强调餐饮、购物和住宿等多种收益形式。3、产业联动商业模式,这种模式就是以文化旅游为平台,利用这个平台资源开发相关的产业,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4、产业和资本运作相融合的商业模式。

文化旅游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4. 注册旅游文化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主要为企业提供文化艺术表演策划、舞台造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会务服务。
 
 企业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单位。
 
 有国家单位或者民体个人组成的经济部分,为国家和个人创造税收及利润,是社会的重大组成部分。
 
  
 
 企业一词并非我国古文化所固有,和其它一些现在已经广泛使用的社会科学词汇一样,是在清末变法之际,由日本借鉴而来。
 
 而日本则是在明治维新以后,引进西方的企业制度过程中,从西文翻译而成。
 
 企业分类(一)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
 
 (二)以投资者的不同分: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三)按所有制结构可份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
 
 (四)按股东对公司负责人不同分;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5. 旅游公司经营范围

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在《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有明确规定的。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如果说《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旅行社的经营范围规定的比较概括和原则的话,《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则对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有明确的规定。

  《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手续;(二)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三)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四)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第五条规定:“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二)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上述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了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是“为旅游者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而不是向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服务。因此,我们认为,认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包括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服务等内容的旅游服务是错误观点。

  再次,旅行社收取游客的旅游费用中很大一部分被视为代收代支费用,该笔费用被用于支付住宿、交通、餐饮、游览和娱乐等费用,该笔费用不视为旅行社的业务收入。税务部门对该笔费用不征收营业税。这说明,国家财税部门都认定旅行社只是代收交通、住宿等费用,该费用不是旅行社的营业收入,因此要求旅行社对交通运输等旅行社非营业收入项目下的旅游活动承担法律责任显然是不对的。

  最后,要求旅行社对旅游服务承担法律责任,实际是让旅行社充当了旅游活动中的“防火墙”的作用,等于是强制让旅行社对游客提供了一份无偿的无限额的保险。这严重违反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样明显加重了旅行社的法律责任,对旅行社来讲是不公平的。

旅游公司经营范围

6. 旅游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旅游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有:为旅行者代理交通住宿、导游游览、行李等相关服务。旅游公司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一般来说,旅游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旅游者代办出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以及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7. 旅游公司经营范围

《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手续;
2、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第五条规定:“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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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公司经营范围

8. 旅游公司经营范围有那些

旅游公司,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2. 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3. 申请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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