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展期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2024-05-13

1. 借款合同展期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贷款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有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长期贷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借款人提供其真实情况的义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利息的预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使用的限制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 利率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利息的支付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逾期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展期

借款合同展期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2. 借款合同展期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借款展期实际上是对原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变更,因此,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  
  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当在借款到期之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便更改原有的资金计划,对资金的使用重新进行安排。
  在借款人有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贷款人如果要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还应当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因为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由于借款展期使原合同的履行期间延长,因此只有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才对展期后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如果为了减少借款的风险,要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就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延期后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在商业银行借款中,展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短期借款的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中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的一半;长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金融机构借款时,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确定展期后的合同期限。

3. 借款合同展期时间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交付起合同生效。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合同成立即生效,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可以分为以下情形: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一、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有什么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如下:
1、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
2、借贷用途的法律风险:借条中明确说明借款的合法用途;
3、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建议双方在借条中作出合法、公平的利息约定;
4、借条内容不规范,法律风险不明确:借条内容表达用词要准确,写标准字,语义要严谨,签字处和文字之间不要留有太大差距;
5、支付不明的法律风险:现金支付的贷款,尤其是大额贷款,应尽可能通过银行转账;接受款项的账户应为借款人本人的账户或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并保留银行转账凭证。借款人要求将贷款交付给第三方;事先约定明确或事后取得借款人认可的,保留将款项交付给第三方、双方约定或借款人要求支付给指定对象的事实证据;
6、未担保或未实现担保的法律风险:让借款人提供经济实力良好的单位或个人担保,并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列出担保人的地位和担保责任。让借款人提供银行定期存单、有价债券、机动车、房地产等个人财产抵押,完善担保或抵押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和担保需要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是车辆和房地产抵押,不要忘记向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还款不清的法律风险:在贷款关系中,与借款人收到贷款后需要出示收据的做法相对应,当借款人向债权人偿还贷款时;债权人还应向借款人出具收款凭证,以确认借款人已偿还贷款,双方的债权债务将终止;
8、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还款期届满后即将到期三年前,借款人应当重新出具延续新还款期限或者落款时间的借条;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催款律师函,形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证据,重新计算三年诉讼时效,确保诉讼时效失去法律保护。直接向法院起诉偿还贷款本金和损失;
9、借贷管辖法院的确定:可以在借条或借款合同中设定债权人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约定条款,以保证损失能够以最低的成本顺利通过诉讼挽回。
二、借条生效条件有哪些
借条生效条件如下:
1、以现金支付的,借款人收到贷款时生效;
2、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之日起生效;
3、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上贷款平台支付的,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后生效;
4、贷款人将特定资产账户的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借款人取得实际支配权后生效;
5、贷款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贷款,实际履行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合同展期时间

4. 借款合同什么是借款展期

1、民间抵押借款(用房产抵押)期限为一年,快到期间了,需要展期时,手续如何办理目前没有他项权证展期的规定,具体看房产局能否办理展期。一般建议重新办理。
2、比如抵押借款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对,如重新办理需要重新签订抵押借款合同。
3、是否需要先注销抵押登记然后再办理抵押登记房产局发给抵押权人他项权利证书。他项权利证上一般都有抵押的起止日期,你可以核实一下是否需要先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4、他项全证如何处理如具体办理机构不收回,建议保留,说不一定将来还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5、如果是展期那么需要注意哪几个问题与房产局确认能否办理展期,如能办理展期,如何办理,需什么人去、准备什么材料等。
6、您的意思是所有的手续都需要重新办理一次是做安全的,是吗为了保险,如不能办理展期的情况下,重办一次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不办理抵押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次办理,在债务人不能确保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建议期限长点,办理抵押登记期限长短收费是一样的,反正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就可以解除抵押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5. 借款展期保证合同继续有效吗

保证期限不中止、中断或者延长,所以借款到期后展期的,保证合同超过保证期限后,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一、保证的范围
(一)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二)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利息,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只有在保证合中加以约定的,才可计入保证担保的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利息执行。
(三)违约金。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行签订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保证合同对违约金采取限制性做法,要求违约金条款必须是与主债权条款成立。
(四)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属于保证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五)实现债权的费用。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因此建议在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一项中,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借款展期保证合同继续有效吗

6. 借款展期合同什么意思

贷款 展期是指贷款人在向贷款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延期偿还贷款的行为。
 
 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经批准办理延长归还时间的手续。贷款到期就要归还,是企业必须遵守的信用原则,也是银行加速信贷资金周转的前提条件。如企业遇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期还款时,应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可延长还款时间,但需办理转期手续,否则按逾期贷款处理。
 
 一般情况下,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贷款展期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209条规定,借款展期有两个条件:
 
 1、借款人要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提出借款展期申请;
 
 2、须征得贷款人同意。
 
 “展期”即“延期”,借款展期即借款延期。借款人可以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偿还借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推迟偿还时间,也就是申请借款展期。如果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的展期申请,借款人就可以按照同意展期的期限推迟偿还借款时间。贷款人不同意则借款人不可以展期。
 
 原来是这样,贷款展期的确是延期还款的意思,不过借款人要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偿还借款日期届满之前提出申请,并且取得贷款人的同意,推迟还款才能生效。贷款并不是高利贷,普通的贷款在申请时,贷款人也会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来决定贷款的额度等,申请贷款展期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

7. 借款展期合同什么意思

贷款展期是指贷款人在向贷款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延期偿还贷款的行为。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经批准办理延长归还时间的手续。贷款到期就要归还,是企业必须遵守的信用原则,也是银行加速信贷资金周转的前提条件。扩展资料: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贷款展期(Loan extension)是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经批准办理延长归还时间的手续。贷款到期就要归还,是企业必须遵守的信用原则,也是银行加速信贷资金周转的前提条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贷款展期: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发生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致使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且符合展期规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保证贷款的申请展期,还应出具贷款保证人同意展期并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借款展期合同什么意思

8. 借款合同展期不约定期限可以吗

借款合同展期不约定期限是不可以的,不仅要约定展期而且我国的《贷款通则》对贷款展期也有严格规定,每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长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一、如果网贷有延期怎么办
1、求助亲朋好友
向亲朋好友借钱求助来偿还小额信用贷款是最直接的方式,也是生活中都第一想到的情况,等个人的资金周转过来了,再还钱给他们。
2、申请展期
很多贷款机构都可以申请贷款展期,如果借贷人的小额贷款出现逾期的话,可以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展期,只要借贷人的理由充分的话,相信贷款机构会网开一面。申请贷款展期,借贷人将不会被罚息,且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也不会出现污点
3、巧用信用卡还款
如果借贷人有信用卡的话,可以用信用卡取现来偿还小额贷款。一般小额贷款的贷款额度都不是很高,个人可以将用于个人生活花销的钱用于还款,而平时尽量使用信用卡来进行消费。这样的方式,其实也算是信用卡还款了。因此,借贷人可以使用信用卡来偿还小额贷款。
4、申请分期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二、短期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交书面贷款申请资料。
2、机构对所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和调查。
3、审核通过后,借贷双方签订贷款合同。
4、放贷,申请人使用贷款。
5、借款人按合同规定按期还款。
6、结算贷款。
7、无抵押个人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如果确实是因为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需经贷款人同意可予以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前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超过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1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三、房贷15年能不能改成30年
房贷要将还款年限从15年改为30年的话,需要先和贷款经办银行进行协商,提交《个人住房借款延长期限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比如因还款能力不足需要延期的话,那就得提供还款能力不足的证明,像失业在家,就可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而银行准许之后,才能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若已存在逾期贷款或欠息的话,那先要还清逾期贷款和欠息。而客户还得取得全部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然后再带上资料去贷款行签订延长贷款期限协议,并办理变更或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而房贷之前办理过保险的话,客户还需要去办理抵押物保险补缴费等手续。手续办完后,贷款行就会在系统中完成办理贷款延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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