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变更需要哪些资料,怎么做,什么流程

2024-05-14

1. 企业法人变更需要哪些资料,怎么做,什么流程

检举申办手续:(变更)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1) 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6)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9)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手机百度『百度现金贷』,随时满足您的消费需求!)

企业法人变更需要哪些资料,怎么做,什么流程

2.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及所需资料?


3.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以下资料:

  1、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需要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4.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营业执照,需要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到税务局办理。变更银行信息,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5.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和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公司变更法人要进行预约、填写相关材料交给当地工商局,材料确认无误领取变更通知书和新的营业执照,刻制新的法人章并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需要提交对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对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应提交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有关文件、证件以及原法定代表人或新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企业章程对于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不明确的,应由企业和其主管部门依照规定程序修改补充和审批企业章程后,再由企业法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企业法人应承担的责任。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和需要哪些材料

6.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如下:
	1、 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法人变更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7.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和需要的材料如下:一、具体流程如下:1、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变更税务登记证,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二、所需材料包括: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4、其他文件。《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应提交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有关文件、证件以及原法定代表人或新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企业章程对于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不明确的,应由企业和其主管部门依照规定程序修改补充和审批企业章程后,再由企业法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企业法人应承担的责任。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8. 企业变更法人流程和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到工商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新法人身份证明、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2.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变更
带上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新法人身份证明、税务变更申请表、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务局要求提供的材料、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3.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
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会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